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袁明慧通訊員趙瑞玲楊翠)
為有效整合救助資源、拓寬救助渠道,實現救助效果最大化,8月3日上午,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民政局舉行了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會簽儀式,儀式上共同發布了《關于建立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
據悉,該“辦法”為全省首個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的實施辦法。“辦法”明確,全市法院在辦理司法救助案件過程中,發現符合社會救助情形的困難當事人,應及時通過德州社會大救助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送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接收信息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篩查其是否符合社會救助及救助類型并后續開展救助工作。民政部門在辦理社會救助時,經初步了解,對可能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申請人、申請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申請人有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其他人,可告知其向人民法院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并通過社會大救助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將國家司法救助線索推送法院,由法院審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并最終形成救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