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8月10日,記者從德州市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德州市簡易低風險項目改革創新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方案》規定,將簡易低風險工程適用范圍由3000平方米擴大到1萬平方米。這意味著,單體建筑面積不超1萬平方米都可享受簡易低風險項目紅利。
據了解,簡易低風險項目是指單獨立項,建筑物審批總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不超過一層且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建筑物性質為辦公、商業(獨立結構)、公共服務設施、普通倉庫、標準廠房、城市更新的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
此次出臺的《方案》,探索將部分城市更新類項目納入低風險工程范圍,取消簡易低風險工程施工圖審查,由監管部門進行質量檢查。同時對于簡易低風險工程,推行全流程“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明確改革實施范圍,精簡優化審批環節,改革后預計至少能為企業節省成本200萬元。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張明凱 通訊員 楊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