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抓關鍵點 巧解“民告官”案
記者董建新通訊員王振潔劉穎臻
“經過剛才的調解和大伙兒耐心釋法,我同意處理結果,感謝法官們!”近日,平原縣法院行政審判庭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們共同聯調一起行政爭議案件,當事人張某從開始的不理解到認可處罰決定,最終當場撤訴。
一起行政爭議案件得到實質性化解,源于平原縣法院主動作為,善抓行政爭議突破點,認真履行行政審判職責,積極構建“行政爭議紓解”平臺,傾力打造群眾滿意的行政審判品牌。通過低成本、高效率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積極營造法治營商環境平原“升級版”。
“兩個主動”下好行政案件審理“先手棋”
日前,原告某食品有限公司就多起商標侵權糾紛狀告平原某單位。由于該案涉及企業多,敏感度高,如不依法妥善處理,可能會對營商環境造成影響。
受理案件后,法官認真審查卷宗,數次與當事人溝通解惑、釋法明理、疏導情緒,促使被告對案件妥善全面進行了公開答復,原告對結果十分滿意,當場撤回起訴。此案順利辦結,既有力維護營商環境,又維護了原告合法權益,實現各方共贏。
行政爭議案件大多涉及面廣、矛盾復雜,如何在案件中尋找突破點和著力點?平原縣法院努力做到“兩個主動”,即對上級法院的重要部署、本院重大活動,及時向縣委、縣人大常委會匯報通氣;主動向政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通過日常性提出合法合理建議,優化行政審判環境,為案件審理打下基礎。
“服務大局,保障和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是行政審判義不容辭的責任。平原縣法院行政審判司法環境不斷向好,離不開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談及行政審判如何延伸服務職能,平原縣法院院長李進生說。針對每年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類型,平原縣法院及時制定《加強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工作的意見》,將訴前、訴中、訴后協調與庭外調解結合起來,加大對矛盾易激化、涉及人員多、容易引起連鎖反應的重大案件的協調力度。
針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存在違法的情況,促使行政機關主動改變或撤銷違法具體行政行為,給群眾作出合理解釋。
搭建平臺,架設為民“連心橋”
近日,在恩城鎮一處重點項目征遷過程中,平原縣法院行政審判庭負責人王曉彤帶領2名人大代表身份的人民陪審員深入項目現場提供司法服務,經過法官、陪審員現場釋法說理,4名起初不愿征拆的群眾打消了心中疑慮,同意騰出房屋。
平原縣法院行政審判庭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創建“行政爭議紓解”平臺,搭建人民群眾與政府溝通協調的橋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矛盾較大的重大、敏感行政案件,主動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協調,發出《建議協調函》,提出化解方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為保障全縣重點項目推進,平原縣法院以“派單式”法官服務、設立簡易調解室等多種方式,介入項目建設的前、中、后期,行政審判庭充分結合征遷安置工作開展情況,注重邀請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身份的人民陪審員,共同參與行政機關主持的聽證活動,深入征遷群眾中,宣傳法律法規,為推進依法征遷、和諧征遷打下堅實基礎。
多形式普法,注重“治未病”
近日,王曉彤帶領部分平原縣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來到縣總工會,為縣委辦公室及相關執法單位的30余名工作人員講授法律專題課。
王曉彤結合具體案例,以《新形勢下行政機關如何規范行政行為》為題,以案釋法、以案明理。課后,在場人員紛紛表示,授課內容主題鮮明,重點突出,具有很強的實用性、針對性,大家受益匪淺。
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源頭預防是“上上策”。平原縣法院行政審判庭積極拓展延伸,持續開展多形式普法活動,法官主動參加行政機關召開的行政執法座談會和研討會,及時了解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分析對策,幫助行政機關規范行政行為和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將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與推進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建設相結合,增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意識、提升行政執法水平。設立行政爭議和解中心,派駐法官輪流值班,方便群眾了解、咨詢申請行政復議有關問題。今年以來,平原縣法院積極參與和解中心法律指導工作,著力化解行政爭議,共訴前調解7件,調解成功率達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