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天衢新區婚慶、大型聚會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規范群體性宴席行為,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通告如下:
一、踐行健康消費理念。樹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責、人人負責的意識,倡導不大辦宴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內。
二、宴席承辦方按規定備案。宴席承辦方要提前一周到區綜合執法部申報備案,原則上單次不得承辦5桌以上的宴席,5桌以上宴席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預案。
三、加強宴席承辦方的現場核驗。區綜合執法部執法人員在接到備案信息3日內對宴席承辦方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條件、防疫物資進行現場核驗,疫情防控方案不具備可操作性、防控條件和防疫物資不具備的,不得承辦宴席。
四、落實宴席承辦方主體責任。從業人員建立健康臺賬,每日對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并做好個人清潔和人員防護。宴席承辦方要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并管理好就餐人員,逐一查驗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證明,測量體溫、手部消毒后進店就餐。當宴席承辦方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時,應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流行病學調查,立即采取暫停營業、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
五、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區綜合執法部依法查處未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辦方,對拒不遵守規定、不配合監督檢查的,承辦宴席不報備或不如實報備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或造成疫情擴散的,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天衢新區經信科技部
天衢新區綜合執法部
2022年9月4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記者|劉瀟 通訊員|趙慶川
編輯|高紅巖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