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普查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通知》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