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疫情監測方案》等5個配套文件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各部門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根據《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有關要求,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疫情監測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檢測方案》《重點人群、重點機構、重點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指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個人防護指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培訓方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檢測方案》提到,社區居民根據需要“愿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疫情流行期間,核酸檢測應以“單采單檢”為主。
《重點人群、重點機構、重點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指引》提到,重點行業陽性人員原則上不提倡帶病工作;如必須到崗,做好個人防護,減少與他人接觸。疫情流行嚴重時,采取錯時上下班、減少人員聚集,減少線下會議頻次、降低線下會議人數,取消堂食、錯峰取餐等減少人群聚集的措施,壓低流行強度。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疫情監測方案
為指導全國各地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監測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目的
及時動態掌握人群感染發病水平和變化趨勢,科學研判和預測疫情規模、強度和流行時間,動態分析病毒株變異情況,以及對傳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及檢測試劑敏感性的影響,為疫情防控提供技術支撐。
二、監測內容和方法
(一)病例報告監測。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照現行規定開展病例診斷報告,按照要求做好重癥、危重癥和死亡病例的報告與訂正。根據病情變化24小時內訂正臨床分型,病例出院后24小時內填報出院日期,病例死亡后24小時內填報死亡日期和死因診斷。動態分析病例,特別是重癥、危重癥和死亡病例變化趨勢。對發現的重癥、危重癥、死亡病例和其他特殊病例,疾控機構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并按要求上傳相關流調報告。
(二)核酸和抗原檢測監測。
各地要利用屬地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信息系統和居民自行測定抗原信息收集渠道(平臺),每日收集和逐級報告人群核酸檢測和居民自行抗原檢測數及陽性數。動態分析人群感染和發病情況。
(三)哨點醫院監測。
各地依托全國流感監測網絡哨點醫院,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監測。每日統計門(急)診和住院患者人數、具有急性發熱呼吸道癥狀人數、核酸檢測數和陽性數、抗原檢測數和陽性數,按照流感監測網絡流程上報。要及時將病毒變異株全基因序列上報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動態分析門(急)診和住院患者人數、急性發熱呼吸道癥狀患者人數、新冠病毒感染人數等變化趨勢和病毒株變異情況。
(四)重點機構監測。
各地對轄區內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開展疫情監測,對機構內被照護人員和工作人員開展健康監測和定期抗原或核酸檢測。及時發現感染者和暴發疫情,控制機構內疫情傳播。
(五)學生癥狀監測。
省會城市選擇城區內若干中學和小學在校學生開展哨點監測。學校對在校學生每日開展發熱、干咳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癥狀監測,根據需要進行核酸和抗原檢測。動態分析中小學生新冠病毒感染變化趨勢。
(六)病毒變異監測。
各地對部分陸路、航空和海港口岸城市入境人員、哨點醫院就診患者、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中核酸檢測陽性標本,以及重癥和死亡病例標本等開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組測序工作,將序列按時報送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實時掌握病毒株變異趨勢,及時捕獲新變異株,分析變異對病毒特性、免疫逃逸能力等的影響。
(七)新冠病毒污水監測。
選擇有條件的城市布點探索性開展污水監測,采集污水處理廠污水樣本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對陽性樣本進行病毒基因測序,動態了解環境樣本陽性率和病毒量變化,跟蹤污水陽性樣本的病毒基因序列變化。各地可以根據需要增加監測點。
三、監測信息報送
各地監測預警專班要按照《關于開展新冠肺炎疫情相關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衛明電〔2022〕521號)要求,以及監測系統要求,按照規定時間及時上報監測信息。
四、監測預警分析
各地要組織業務能力強的專家和團隊參加監測預警專班,強化與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和數學模型等技術優勢,增強數據自動分析和輔助研判能力,提高監測預警準確性和敏感性。要每日分析疫情監測信息,科學研判疫情規模、強度和范圍,預測疫情變化趨勢和流行時間,評估疫情風險,及時為各地疫情防控提供技術支撐。
五、組織實施
監測工作由國家疾控局總體組織協調,由中國疾控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省(區、市)成立監測預警專班,負責工作的組織落實。各地疾控機構、醫療機構、教育部門、部分重點機構(如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負責完成有關監測工作和信息報告工作。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檢測方案
為指導各地科學合理做好新冠病毒檢測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一)社區居民根據需要“愿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
(二)對不同群體分類采取抗原和核酸檢測策略,及時發現重癥高風險人群中的感染者。
(三)疫情流行期間,核酸檢測應以“單采單檢”為主。
二、檢測對象
(一)有癥狀的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收治的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就診患者及重癥高風險住院患者。
(二)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的工作人員、被照護人員和進入場所的外來人員。
(三)社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3歲及以下嬰幼兒和傷殘人士等人群。
(四)重點機構、重點行業和重點場所的工作人員。
(五)有檢測需求的普通社區居民。
三、重點機構人員檢測
(一)醫療機構。
對醫療機構收治的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就診患者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和病情進行相應治療。
對重癥高風險住院患者、有癥狀的醫務人員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發現和管理感染者,強化感染者的個人防護措施,降低疫情在醫療機構內傳播風險,保護住院患者和醫療機構工作人員。
(二)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
疫情流行期間,場所內工作人員每周開展2次全員核酸檢測,被照護人員每周開展2次抗原或核酸檢測。
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者,應及時進行1次抗原或核酸檢測。
如場所內出現1例感染者,應及時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后續根據檢測結果和風險評估情況,確定檢測頻次。
外來人員進入該類場所,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現場開展抗原檢測。
(三)其他重點機構、重點行業和重點場所。
大型企業、工地等人員聚集的重點機構,重點黨政機關和重點行業,商場超市等重點場所的工作人員,加強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可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如檢測結果陽性,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根據病情情況,及時就診。
四、社區居民檢測
(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癥高風險的社區居民、3歲及以下嬰幼兒等人群,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后需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置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如同住人員出現感染者,其他人員可連續3天每日開展抗原檢測。
(二)其他居民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后,可根據需要自行進行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置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
五、檢測服務保障
(一)根據檢測需求量,在社區設置足夠的便民核酸檢測點,滿足社區居民“愿檢盡檢”的需求。
(二)做好零售藥店、藥品網絡銷售電商等抗原檢測試劑供應,滿足公眾自行檢測需求。
(三)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具備條件的,經衛生和疾控部門培訓指導后,自行開展核酸檢測采樣和抗原檢測;不具備條件的,由核酸采樣機構派員上門規范開展核酸檢測采樣,減少人員外出核酸檢測感染風險。
六、信息報告與質量控制
以地市為單位,每日報告轄區內當日完成核酸檢測人數和檢測陽性人數,動態監測疫情發展態勢。
各地要嚴格核酸檢測機構準入制度,開展全流程監管,加強實驗室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定期在行業內公布室間質評結果,督促發生問題的實驗室及時整改。做好抗原檢測的宣傳和培訓,使社會公眾掌握抗原檢測的特性、基本要求及操作流程,確保檢測規范。核酸檢測要求參照有關技術方案。
重點人群、重點機構、重點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指引
為指導各地做好重點人群、重點機構和重點場所防控工作,防范傳染源引入后引起疫情傳播和擴散,制定本指引。
一、重點人群
(一)社區重點人群。
社區重點人群包括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兒童和傷殘人士、智障人士等人群。宣傳和指導社區重點人群做好疫苗接種、個人防護和自我健康監測,疫情嚴重時,進一步減少外出。
1.推進3歲以上無接種禁忌證、符合接種條件的重點人群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
2.強化“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強個人防護,科學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外出時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不去人群密集、通風不良的場所,盡量減少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
3.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等癥狀,及時進行檢測,并密切監測健康狀況;出現癥狀加重時,及時去醫療機構就診。同住人員感染時,其他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加強癥狀監測、抗原或核酸檢測。
4.保持生活規律和充足睡眠,注意咳嗽禮儀;做好居室、工作場所等區域通風換氣和清潔消毒,物品保持干凈整潔,及時清理垃圾。
5.需長期服藥的人員,不可擅自停藥,做好個人防護后去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取藥,或經醫生評估后開長期處方,減少就診次數。
(二)重點行業人員。
重點行業指維持社會基本運行的保障行業,包括公安、交通、物流、寄遞、水電氣暖保供等行業,以及大型企業。疫情流行前和流行期間按屬地管理原則,可采取以下措施:
1.推動疫苗接種工作,對于無疫苗接種禁忌、符合接種條件的工作人員均需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強接種。
2.建立關鍵崗位、關鍵程序工作人員輪崗備崗制度,疫情嚴重時原則上工作人員應“兩點一線”,并按照輪崗備崗機制安排預備隊進駐輪換,盡量減少疫情對行業正常運轉的影響。
3.提高員工個人防護意識,倡導其當好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督促員工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等癥狀及時報告單位,并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人員原則上不提倡帶病工作;如必須到崗,做好個人防護,減少與他人接觸。
4.疫情流行嚴重時,需強化個人防護意識、加強工作環境通風和清潔消毒,采取錯時上下班、減少人員聚集,減少線下會議頻次、降低線下會議人數,取消堂食、錯峰取餐等減少人群聚集的措施,壓低流行強度。
二、重點機構
(一)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重點機構。
1.加強疫苗接種組織動員,提高機構內服務對象疫苗接種率。
2.機構內結合設施條件實行內部分區管理,設立閉環管理區、流動管理區和健康觀察區(室),防止不同區域間交叉感染。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要將養老服務區域與醫療服務區域分區管理,做到物理隔離、獨立設置。加強環境通風換氣、內部清潔和消毒,不舉辦聚集性活動。所有物資無接觸配送。
3.疫情流行期間,經屬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批準同意,可在加強進出人員健康監測基礎上有序開放管理。探視及其他需要進入機構者,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現場抗原檢測陰性結果。疫情嚴重時,由當地黨委政府或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經科學評估適時采取封閉管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防范疫情引入和擴散風險。
4.做好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每日執行“零報告”制度。機構工作人員每周開展2次全員核酸檢測,被照護人員每周開展2次核酸或抗原檢測,機構工作人員與被照護人員的檢測隔日交替開展。開放管理的機構工作人員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當日抗原檢測陰性結果可上崗,被照護人員每周開展2次核酸或抗原檢測。如有陽性人員檢出,立即在專業人員上門評估指導下,“一院一策”確定轉移居住、分級分類診治及終末消毒方案,開展全員檢測。建立完善感染者轉運機制,明確機構就診定點醫院,與其建立救治綠色通道機制,對機構內感染人員第一時間轉運和優先救治。
5.以省級或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為單位,儲備和組織養老機構應急支援隊伍。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設立具備無障礙環境、照護服務能力的集中健康觀察點并納入屬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保障范圍,用于不具備分區管理條件機構中陽性人員、新輪換人員的集中健康觀察。
6.開放的社區養老機構,根據屬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統一部署,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由社區衛生服務站牽頭組成應對專班,參照養老機構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體防控指引。
(二)醫療機構。
1.醫務人員在崗期間要做好專業防護,引導患者和陪診人員就診時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減少聚集。
2.加強發熱門診管理,嚴格預檢分診;科學設置預約號源,實行分時段精準預約;通過優化預約患者就診流程,開通咨詢平臺等方式控制就診人數,避免聚集。
3.對有癥狀的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收治的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就診患者及重癥高風險住院患者開展核酸或抗原檢測。
4.強化機構內日常清潔消毒和通風,尤其是候診室、衛生間、電梯間等重點區域和門把手、電梯按鈕等重點部位的清潔和消毒。
(三)學校、學前教育機構。
1.加強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和學生個人防護。強化師生健康教育,開展癥狀監測,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等癥狀時,及時采取留觀等相應措施,不得帶病工作和學習。
2.加強教學區域、學生宿舍、公共衛生間等場所的通風換氣和清潔消毒。
3.學校內發生疫情后,及時采取減少人際接觸、強化個人防護、短期內實施中小學校線上教學、學前教育機構臨時關停等措施。
(四)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
1.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做好疫情流行期間疫情應對。
2.提升工作人員自我防護意識,做好辦公室、食堂、衛生間等環境通風換氣;加強工作人員癥狀監測,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等癥狀時及時進行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人員可居家辦公;如需到崗,應做好個人防護,減少與他人接觸。
3.疫情流行嚴重時,取消會議、培訓等線下聚集性活動,必須舉辦時,應減少參會人數,做好個人防護;采取彈性工作制,錯時上下班,必要時居家辦公,控制在崗人員數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4.建立關鍵崗位、關鍵程序工作人員輪崗備崗制度,疫情嚴重時原則上工作人員應“兩點一線”,盡量減少疫情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影響。
三、重點場所
重點場所指人員密集、空間密閉,容易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場所,包括場站碼頭、市場商超、展銷場所、會議中心、體育場館、文化場館、娛樂休閑場所、洗浴場所、宗教活動場所、餐飲場所、交通運輸工具等。
1.疫情流行期間,要提升員工自我防護意識,做好辦公室、食堂、衛生間等環境清潔消毒和通風換氣;實施錯峰限流,保持安全距離,減少人員聚集;場所內工作人員開展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等癥狀時,及時進行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人員原則上不帶病上崗,如需到崗,應做好個人防護,減少與他人接觸。
2.疫情嚴重時,短期內可采取以下減少人群聚集的措施:
(1)會議中心、體育場館、文化場館、市場商超、展銷場所取消或推遲非必要的大型活動。
(2)商場和超市、銀行、農貿(集貿)市場等營業場所停止促銷等人員聚集活動,商場、銀行等縮短營業時間。
(3)相對密閉的娛樂休閑場所、洗浴場所、宗教活動場所暫停營業或開放。
(4)場站碼頭、公園景區等較大空間和開放式公共場所,須加強客流引導,盡量分散不扎堆。
(5)餐飲場所應限制同餐人數,或取消堂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個人防護指南
一、個人日常防疫行為準則
1.提前接種疫苗,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禮儀,少聚集。
2.保持規律作息、鍛煉身體、多喝水、健康飲食、良好心態等健康生活方式。
3.居家和工作場所定時開窗通風。做好居室日常衛生。
4.出差或旅行前,關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況,做好出行計劃。
5.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空調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應佩戴口罩,隨時手衛生。
二、老年人、兒童等重點人群防疫行為準則
6.60歲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較嚴重基礎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癥高風險人群盡快完成全程接種和加強免疫,降低重癥發生風險。
7.在疫情流行期間,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兒童和傷殘人士等人群盡量減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確需前往應全程佩戴口罩。
8.在疫情流行期間,不建議老年人、孕婦、兒童等免疫力較弱的人群進行長途旅行。
9.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兒童等人群如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癥狀,及時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10.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兒童等人群應根據相關指南合理使用對癥治療藥物,注意藥品適用人群范圍和多種藥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監護人要密切關注其健康狀況,必要時及時就診。
三、感染者防疫行為準則
11.感染者居家期間,盡可能待在通風較好、相對獨立的房間,減少與同住人員近距離接觸,如條件允許使用單獨的衛生間。避免與同住人員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12.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如需外出,應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13.感染者根據相關指南合理使用對癥治療藥物,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尤其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兒童和傷殘人士等特殊人群要密切關注自身健康狀況,必要時及時就診。
14.陪護人員盡量固定,首選身體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及加強接種的人員。
15.做好居室臺面、門把手、電燈開關等接觸頻繁部位及浴室、衛生間等共用區域的清潔和消毒。使用常規家用清潔產品并按說明使用,注意清潔劑和消毒劑的安全存放。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培訓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后有關應對準備和防控措施調整工作,制定本培訓方案。
一、培訓目標
為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對疫苗接種、藥物儲備、醫療資源準備、分級分類診療、疫情監測、檢測、宣傳引導等工作開展培訓和政策解讀。對相關工作人員做到應訓盡訓、全員覆蓋,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到人,加深對我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進入新階段的認識,全方位提升相關工作人員對總體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的理解和把握;推動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及時調整相關政策,加快做好應對準備,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
二、培訓對象
包括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及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衛生健康、海關、醫保、中醫藥、藥監、疾控等疫情防控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從事疫苗接種、藥物儲備、醫療資源準備、分級分類診療、疫情監測、宣傳引導等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社區工作一線人員。
三、培訓內容
(一)“乙類乙管”實施背景。
介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背景情況,特別是對三年來疫情防控重要成果經驗、當前病毒特點、疫情形勢、疫苗接種、醫療資源準備等進行詳細解讀,充分說明實施“乙類乙管”的科學性和必要性。
(二)應對準備措施。
重點培訓疫苗接種、藥物儲備、醫療資源準備、分級分類診療等措施內容,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地方、行業的實際情況突出培訓重點。
(三)防控措施。
重點培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后防控措施調整情況,包括檢測策略、疫情監測、宣傳引導及重點人群、重點機構、重點場所防控等措施調整依據。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有關措施培訓工作。根據本方案要求,加強組織動員,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以培訓為抓手,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各項要求落實落細。
(二)制定培訓方案。
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培訓計劃和培訓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當地防控工作實際和特點,組織系列培訓和分層培訓,根據不同培訓對象,提高針對性,尤其要加強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的培訓,確保培訓效果,服務于實際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確保相關培訓對象在2023年1月5日前全部完成一輪培訓,后續根據防控需要開展相關培訓。
(三)加強督查評估。
各地各部門要將培訓工作納入本地區、本行業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本地、本行業落實本方案相關情況進行督查,對未認真落實本方案要求開展培訓,或培訓走過場、不講實效等情況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