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申鋮)各級財政部門將按照“保健康、防重癥”的總體要求,加大疫情防控經費投入力度,重點用于患者救治費用補助、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疫苗和接種以及提升醫療救治能力所需支出。
這是記者16日從財政部獲悉的。財政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做好新階段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切實加強防控經費管理。
財政部稱,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醫療資源建設投入,重點加強縣級醫院重癥和傳染病醫療資源建設,做好農村地區急診急救、重癥等資源橫向統籌和擴容改造。支持地方使用政府一般債券、發行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領域項目建設,做足醫療救治特別是重癥救治的應對準備,著力保障好群眾看病就醫需求,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各地患者救治、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疫苗和接種進行補助。對地方提升重癥救治能力等承擔支出在安排相關財力性補助資金時給予統籌考慮。省市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考慮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加大對財政困難縣區疫情防控的轉移支付力度。
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統籌謀劃,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序規范組織資金調度,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適應當前應急需要,提高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優化財政資金撥付流程,建立完善防疫物資、醫療救治物資等急需資源政府采購“綠色通道”,決不能因為經費問題影響疫情防控。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對于已明確的醫院補助資金,要限期撥付到位,拖欠的要盡快撥付,幫助醫院疏解困難,確保正常運轉。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部門要嚴肅財經紀律,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督促指導相關部門規范疫情防控資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擠占、挪用或改變資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