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要求,山東省政府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普查對象是在山東省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山東將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完善機制,強化保障,扎實做好普查組織實施工作。為加強對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組織領導,省政府將成立山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山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市級及以下政府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點解決好經費、人員、交通、設備等保障。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級政府要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列入普查年份的年度重點工作計劃。
山東將全程控制普查質量,《通知》要求,全體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依法規范進行普查,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通知》強調,牢固樹立數據質量生命線意識,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開展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好山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了解全省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特征,錨定“走在前、開新局”,扛牢黃河重大國家戰略政治責任,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實現重大突破,深入實施“三個十大”行動,不斷塑強高質量發展新優勢,奮力開創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劉蘭慧 通訊員 辛超 米紅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