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鄭乃春)
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印發《促進德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規定將在中心城區(不含陵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給予房屋成交價1%補貼的政策,延續執行至2023年6月30日。具體實施仍按照2022年6月9日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印發的《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實施細則》執行。
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對于活躍房地產市場消費、促進德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該補貼政策不與支持青年首套住房需求的措施疊加。回遷安置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不適用購房補貼政策。嚴禁通過變更、撤銷合同網簽或備案套取購房補貼,對違規套取補貼的企業或相關責任人員依法嚴肅追責。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可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資料,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