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疫情防控組12日公布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了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見情形或場景,包括露天廣場、公園等室外場所,3歲及以下嬰幼兒,學校師生在校期間等。
《指引》明確了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包括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期間;出現發熱、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癥狀期間;生活、工作或學習的社區、學校發生聚集性疫情時;前往醫療機構就診、陪診、陪護、探視時;外來人員進入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時等。
《指引》提出了建議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包括乘坐飛機、火車、長途車、輪船、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進入超市、影劇院、客運場站等環境密閉、人員密集場所時;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前往室內公共場所時;參加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且沒有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要求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舉辦時。
此外,佩戴口罩指引還明確了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見情形或場景,包括露天廣場、公園等室外場所;人員相對固定的室內工作場所和會議室等;參加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但有明確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要求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舉辦時;3歲及以下嬰幼兒;學校師生在校期間等。
同日,《指引》相關解讀問答也對外公布。談及主要修訂考慮,該問答指出,考慮當前疫情形勢和新型冠狀病毒危害變化,優化調整佩戴口罩建議,進一步減少了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在保證防控效果的基礎上,盡量減少對公眾生產生活的影響。據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