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董建新 通訊員 王丹)“建議督促商戶加強安全管理,規范安裝、使用燃氣報警裝置及燃氣泄漏報警切斷裝置,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燃氣安全隱患。”近日,平原縣檢察院經實地調查走訪轄區部分餐飲經營單位,向燃氣安全管理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
去年下半年以來,平原縣檢察院認真落實最高檢“八號檢察建議”,以刑事案件辦理為突破口,在全市率先開展燃氣安全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并作為檢察長重點項目扎實推進。
燃氣安全領域管理職責涉及部門多,職責交叉重疊,平原縣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綜合運用調查問卷、現場拍照等多種手段,將調查核實、固定證據作為提高檢察建議質量、精準靶向施策的重要抓手。
為從根本上解決“梗阻”,對于辦案中發現的問題,檢察官分門別類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注重部門協同聯動,通過召開磋商會、聯席會等方式,協調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解決部門職責不清、重大法律適用不明等問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70余個。通過此次專項監督活動,轄區各行政機關共排查餐飲單位1900余家,推動9家液化氣站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安全漏洞。
專項監督活動中,堅持司法公開公正,提升辦案質效。近日,平原縣檢察院組織召開燃氣安全公益訴訟聽證會,圍繞“行政機關是否有權對未經許可從事燃氣經營的個人給予行政處罰”這一爭議問題,邀請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特約檢察官助理、“益德益心”公益訴訟志愿者參加聽證。經行政機關陳述,聽證員全面了解案情后發表聽證意見,一致認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應認真履行燃氣違法經營監督管理職責,此類處罰并無異議。聽證會后,行政機關積極履職,認真調查,最終對一起燃氣違法經營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工作中,平原縣檢察院不滿足就案辦案,而是進一步拓展思維,把案件辦理放到助力社會治理長遠發展的大局中,將辦案發現的社會治理問題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支持認可。
針對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無危險品運輸資質、未配備安全設備等安全隱患問題,檢察機關積極協調職能部門,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5月8日,平原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正式印發《瓶裝液化氣配送服務實施方案》,規范了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運送規范及安全措施,解決了瓶裝液化氣“最后一公里”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建立協作配合機制,與相關部門就燃氣安全領域信息通報、線索移送及聯席會商等問題制定相關協作配合意見,扎牢燃氣安全制度的“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