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鄧靜 通訊員 張建林)近日,省大數據局、省司法廳等聯合印發《關于在行政執法領域開展電子證照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在煙臺、濰坊、濟寧、日照、德州、濱州等市開展試點工作,重點探索電子證照在交通運輸和文化旅游等行政執法領域的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拓展到其他具備高頻現場執法需要的行政執法領域,試點工作將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總結評估。
本次試點工作重點搭建“亮證執法”“亮證(碼)核驗”“信息免填”“實體證照免提交”等場景,實現現場執法時行政執法人員“亮證”表明執法身份,行政相對人“亮證或亮碼”時自動完成身份或資質核驗,并推動實現行政相對人基礎信息在行政執法辦案系統免填寫、行政相對人實體證照類證據材料在調查取證階段免提交,切實提高便民服務水平和行政執法效率。
通知要求試點地區大數據局將具備相關應用條件的電子證照清單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上發布并動態更新,加強本地區電子證照系統、“居民碼”、“企業碼”等服務平臺建設,推動與省級系統和平臺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