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德州市委宣傳部、德州市文明辦、德州市發展改革委、德州市工信局、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德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德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德州監管分局等8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評選2023年度德州市“誠信單位”“誠信示范街區”“誠信經營示范店”的通知》,決定今年在全市范圍內評選出50個“誠信單位”、15個“誠信示范街區”、100個“誠信經營示范店”。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統籌推進美德德州和信用德州建設,營造優良營商環境,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持續鞏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創建成果,由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等8家單位成立德州市“誠信單位”“誠信示范街區”“誠信經營示范店”評審委員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開展此次評審活動,并對評審結果負責。
“誠信單位”的評選范圍包括德州市行政區域內誠信事跡突出的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企業法人;“誠信示范街區”的評選范圍包括德州市行政區域內商戶相對集聚、具備一定經營體量和產業規模,在誠信做產品、誠信做經營、誠信做服務等方面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形成整體性品牌影響力和美譽度的經營服務區域(含各類大型市場);“誠信經營示范店”的評選范圍包括德州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經營資格,講誠信的商業、服務業個體工商戶。
在評選標準上,企事業單位均要求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三年以上。參選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證照齊全,信用狀況良好,重視誠信建設。單位(含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信譽度高,無違背信用承諾行為,無主動違約毀約行為,無商業欺詐行為;無損害消費者權益事件、無損害職工合法權益事件、無重大被投訴事件;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認真履行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有關決定。參選者均需提供具體誠信典型案例,申報“誠信單位”“誠信示范街區”者需提供3分鐘以上誠信事跡專題宣傳片。同時,單位主要負責人已被評為第四屆德州市“誠信之星”的,不再參加此次評選。
按照安排,2023年10月15日前,進行候選單位推薦,采取屬地推薦、行業主管部門推薦、自我推薦相結合的方式,行業主管部門可擇優推薦申報,市級企事業單位可自我推薦申報,各縣(市、區)發改局牽頭組織開展本地的初步審查及推薦工作,每縣市區推薦“誠信單位”10個、“誠信示范街區”(或示范鄉鎮、街道)2個、“誠信經營示范店”10個。請于10月15日前將材料電子版統一發郵箱:xinyongdezhou@163.com。10月底, 評審委員會對參評對象進行評審,將初選出的候選單位進行信用核查、網絡公示、綜合評審,最終評選出50個“誠信單位”、15個“誠信示范街區”、100個“誠信經營示范店”,授予相關榮譽稱號,并進行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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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記者|石秀秀 通訊員|林曉 張璐璇
審核|王秀青 終審|楊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