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27日了解到,財政部等部門當日對外發布多則公告,明確延續實施多項稅費優惠政策。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繼續執行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繼續執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繼續免征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費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號)和《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第三條規定的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政策。
為支持居民供熱采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延續實施供熱企業有關稅收政策至2027年供暖期結束。為促進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延續實施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至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