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楊帆)日前,市委編辦制定出臺《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申請事項評估辦法》,以新設機構、新增編制或情況復雜的申請事項為重點,在提出審核審批意見前,圍繞符合政策法規情況、申請必要性情況、橫縱對比情況和管理規范性情況4項指標,開展系統性評估論證。
今年以來,市委編辦推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一事一評估”工作機制,通過制定“一個辦法”、完善“一個環節”、健全“一組指標”,先后對15個市屬事業單位提報的機構編制事項進行評估,并向教育、衛生、應急管理等民生領域、底線工作傾斜補充各類編制1200余個,確保機構編制資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為進一步健全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請示事項報送溝通機制,市委編辦通過“預審”環節,對部門(單位)相關調整事項進行提前指導、政策輔導和風險預判,確保請示事項的規范性與合理性。同時,針對部門(單位)報送事項,圍繞職責履行、工作任務量、內設機構運行、人員編制使用等“一組指標”,采取實地走訪、座談交流、查閱文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參考外地經驗等多種方式開展深入調研,全面客觀掌握相關情況,在充分評估機構編制事項必要性的基礎上,提出具體建議。
據介紹,市委編辦將進一步圍繞省委“十大創新”戰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斷豐富和延伸機構編制事項決策手段,充分挖潛機構編制資源,鞏固事業單位改革試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