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尹曉燕)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安居保障作用,支持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調整我市部分公積金使用政策。
加裝電梯可提取子女、父母公積金。繳存人符合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條件,子女及配偶、雙方父母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電梯建設費用(不含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新增新市民、青年人按月租房提取業務。新市民、青年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并具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每月可按照上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度提取公積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本人及配偶可按照租房發票、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異地公積金貸款無戶籍限制。全國范圍內的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德州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申請德州公積金貸款時不受戶籍限制。提高現售房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購買現售房屋,能夠提供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的貸款人,在原有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增加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