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權威性 增強便利性 加強服務性
“德解決”讓爭議化解更高效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于斌 通訊員 馬世利)“本來是打算走行政訴訟,沒想到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專班人員帶著我一起核查了現場,讓我了解了國家在宅基地方面的法律法規,解除了疑惑,打消了訴訟的念頭。”12月6日,德州市民魏某強說。
今年9月26日,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受理兩起強拆院落、砍伐樹木案件。申請人魏某強稱其在某村擁有祖傳宅基地2處,被某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別于今年3月和6月“強拆”,并砍伐了宅基地上的樹木。
為查明案件事實,實質性化解行政糾紛,11月3日,行政復議辦公室辦案人員啟用“德解決”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機制,與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專班人員赴申請人所稱宅基地所在村進行案件調查,并現場召開案件聽證會。原來,該宅基地上房屋已經坍塌多年,樹木也屬自然生長,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2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最終,申請人表示理解,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并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一次靠前調解避免了一起訴訟,主動釋法解了群眾心結,“德解決”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機制提升了政府形象。
“德解決”中的“德”既指德州本地,又指“德治”,體現矛盾不上交、不激化;“解”指通過解釋說明達成雙方和解,以及第三方調解,促進糾紛實質性化解;“決”指通過復議決定、行政裁決、法院判決,“決斷”是非,定分止爭。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分管負責人付朝志介紹,我國行政復議制度一直以來都被看作行政機關系統內部的一項“自我糾錯”機制,缺乏權威性和公正性。在發生行政爭議時,相對人首選信訪,其次是訴訟,最后才是復議,形成了目前“大信訪、中訴訟、小復議”的爭議化解困局。近年來,隨著我市行政復議工作不斷推進,訴訟率和信訪率呈下降趨勢,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不斷凸顯。“我們經過對近年來的案件分析研究發現,我市行政爭議案件和行政復議糾錯案件、敗訴案件高度集中在部分縣市區和部分管理領域,減少行政爭議案件的關鍵在督促重點地區重點領域提高執法水平。”付朝志說。基于此,我市聯合重點部門,探索實施了“德解決”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組織住建、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8個重點部門成立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專班,組建由31名公職律師組成的行政爭議預防化解法律服務團,為專班提供一對一法律服務。專班成員變“坐堂辦案”為“主動調查”、變“事后監督”為“事前預防”、變“個案監督”為“重點治理”,提升權威性,增強便利性,加強服務性,注重訴前調解,靈活高效化解行政爭議。
為增強“德解決”機制的廣度和深度,市司法局注重“一地一特色”“一縣一品牌”,努力打造“德解決”品牌集群。今年,我市共公布11個“德解決”最佳實踐培育項目、10個首批“德解決”最佳實踐案例暨行政復議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制發“兩書一函五通報”44件,開展重點地域、重點領域案件研判評估活動9次,91.3%的案件實現訴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