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 題:感受基層司法新風——總書記掛念的百姓身邊改革事之司法改革篇
新華社記者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司法是法治體系的重要基石。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司法機關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不懈努力。
以“司法為民”為根本宗旨,司法改革靠“智慧創新”提效能、用“能動履職”踐行使命……新華社記者近日在各地采訪調研,從一個個群眾身邊的改革故事里,感受基層司法的撲面新風。
故事一:執行“一件事”
【總書記要求】要遵循司法規律,把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現代科技應用結合起來,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改革故事】
“投進去的都是我的養老錢,我只能求助法院了……”
一早9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涉眾案件處置專班的辦公室就接到了家住陜西的李先生的求助電話。
2017年前后,某小有名氣的集團企業推出一款理財產品,短短幾年便募集高達300多億元的資金。此后公司經營不善,平臺經營者也因涉嫌集資詐騙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不少無法兌付的投資者陸續開始報案。
而李先生,只是截至目前已審核的3萬多集資參與人里的一位。
“您別著急,也不用趕過來,用手機在微法院‘涉眾案件管理平臺’登記,后續隨時在線關注辦案進度。案款最終會發放到您名下的電子賬戶,在家門口的銀行網點就可以領取……”接線人員耐心指導,并安撫好李先生的情緒。
“如果按照過去傳統的工作方式,這樣涉眾人數多且分布各地、涉案金額高、取證復雜的案件,工作量和壓力難以想象,當事人也會疲于奔波。”案件承辦法官楊琦說。
依托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自2021年起推動執行“一件事”改革,讓這類涉眾案件的處置效率有了極大提升。
楊琦說,李先生所涉案件中僅銀行賬戶就涉及600多個。以往需要兩位執行員“登門臨柜”辦理,一周最多只能處理20個左右涉案賬戶,而現在通過打通數據,半天時間就能在線處理省內上百個賬戶。
改革啟動以來,圍繞查人找物、財產查控處置、案款發放等執行高頻事項,浙江法院打通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稅務、綜合執法等1000多家協作單位之間的數據壁壘,并有針對性地搭建“涉眾案件管理平臺”“司法拍賣輔助事務綜合集成”等41個子場景,為群眾提供更精準的司法服務。
“所謂執行‘一件事’改革就是借助數字化力量,根據實踐需求打通數據壁壘,讓涉及多部門的‘多件事’成為一個平臺辦理的‘一件事’,讓百姓辦事只用‘跑一次’。”杭州中院執行局局長毛煜煥說。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案款。(梁芳 攝)
通過執行“一件事”改革,“涉眾案件管理平臺”實現一個月完成12.5萬人線上登記,一天內為17萬余人發放案款17億余元;浙江司法拍賣用時同比減少40%,買受人平均辦證時間由原來的20天縮短至2天,最短僅需一小時……
“司法改革創新的目的就是讓勝訴權益早兌現、有保障,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杭州中院執行實施二處副處長方正中說。
【新聞深一度】作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時代的產物,智慧法院建設是司法現代化發展的需要,更是司法為民的生動詮釋。
近年來,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成支持全國四級法院“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統。各地法院通過不斷探索實踐,將科技創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充分釋放司法“數字紅利”,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溫暖的司法服務。
故事二:“失而復得”的堤壩
【總書記要求】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于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改革故事】
驅車行駛在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六戶鎮武家大溝旁的鄉道上,望著不時有飛鳥停落的堤壩,東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蓋秀云內心感慨萬千。
這段堤壩對于守護河道行洪安全、保護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至關重要,但由于有關部門長期疏于管理,堤壩一度損毀嚴重,部分壩段幾近消失。
在一次下鄉調研時,有村干部向蓋秀云反映,武家大溝在東營區六戶鎮大許村部分河段出現堤壩及護堤地遭到非法取土。蓋秀云和同事隨即到達現場開展核查,眼前的景象讓她們驚出一身冷汗。
“河道北岸堤壩全部被毀,南岸堤壩部分被毀……”回憶起當時的狀況,蓋秀云依然有些激動,“萬一雨季里行洪水量大怎么辦?兩岸就是村莊和糧田,群眾人身安全不容忽視啊!”
潛在的巨大風險讓當地群眾的心一直懸著,但是非法取土仍在持續,也不見有人來管。
“我們分析研判后,認為應該及時通過公益訴訟來維護公共利益。”蓋秀云和同事們走進河道周邊村莊調查了解情況,在鎮政府召開座談會,協同有關部門共同督促鎮村兩級加強對堤壩的保護,加強對違法行為的監督和打擊,并加強普法教育。
“同時,我們也找準解決問題的關鍵節點,向當地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及時恢復堤壩原狀。”
不久后,東營區人民檢察院收到了相關職能部門的回復,告知已經完成堤壩修復。
當蓋秀云與同事們到達現場跟進監督時,發現相關職能部門修復的堤壩高度、寬度、邊坡比均不符合原設計要求,未達到工程質量要求和防洪排澇規劃要求,不足以消除隱患。
“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針對整改中沒有充分完全履職的行為,我院于2018年10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推動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蓋秀云說。
2018年12月21日,東營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并當庭作出判決,確認職能部門未全面履行河道監管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并要求該部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采取補救措施,全部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后,相關職能部門分期對武家大溝堤壩進行了壓實及修坡整理,使其滿足設計要求,同時,為了確保武家大溝長遠的防汛安全,該部門還實施了武家大溝綜合治理工程。
修復后的堤壩,整齊結實,周邊群眾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
“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們既要依法充分履職,也要提高檢察公益訴訟的效果,在辦案中實現多贏、共贏。”蓋秀云說。
12月一場暴雪后,東營區檢察院檢察官再次來到武家大溝堤壩檢查河道安全。(劉智峰 攝)
【新聞深一度】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2017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正式建立公益訴訟檢察制度,確立了公益司法保護的“中國方案”。
守護“舌尖上的安全”、捍衛英烈尊嚴、當好國有財產“看護人”、守住文化根脈、讓殘疾人“有愛無礙”……如今,公益訴訟檢察不斷向更寬領域拓展,公益訴訟規范化、法治化、體系化建設程度不斷提升,公益保護的“中國方案”愈加豐富完善。
故事三:屋前院后的法庭
【總書記要求】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如果不懂群眾語言、不了解群眾疾苦、不熟知群眾訴求,就難以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正所謂張飛賣豆腐——人強貨不硬。
【改革故事】
掛起國徽、擺好板凳桌椅、拉起寫著“環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橫幅……
甘肅省慶陽市環縣人民法院木缽人民法庭副庭長杜靜遙和同事們經過多次調研后摸清了案情的前因后果,并最終決定把法庭搬進當事人家的庭院中。
庭審上,既有法官說法,還有鄉親們說情講理……你一言我一語,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矛盾糾紛就地解決。
“基層案件往往與親屬、近鄰息息相關。這類案件如果都靠打官司解決,勢必會影響鄰里關系和諧,甚至出現沖突、上訪、乃至發生刑事案件等更為嚴重的問題。”杜靜遙回憶,過去,因為路途遙遠,法律知識不普及,不少群眾對訴訟和調解也有著一定的消極和畏難情緒。
11月9日,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法官進行現場調解。(受訪者供圖)
隨著司法改革不斷深化,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成為近年來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從徒步翻山越嶺,讓鄉親們不出村就地化解矛盾,再到如今網絡在線就能進行調解……哪里有群眾需要,司法的腳步就走向哪里。”回憶扎根基層這些年,杜靜遙感慨良多。
“真正貼近人民群眾,既能提升調解和審判的工作質效,也能讓群眾明白司法不是‘冷冰冰’的法條,而是切實可感的公平正義。”杜靜遙說。
【新聞深一度】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國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各級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成中國特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體系,真正把方便留給群眾。
同時,人民法官全心全意答好公正司法的新時代問卷,通過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加強訴源治理,為群眾解開法結、心結。用一個個經得起時間檢驗的司法案件,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