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于斌)記者近日從市司法局獲悉,《德州市司法局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德州市司法局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德州市司法局內部法治工作規范》正式印發,進一步構建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管理體系,明確了法治審核(審查)、行政復議應訴、行政執法等流程。
其中,兩個《辦法》明確了法律顧問聘任條件,規范了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工作職責、權利義務、工作程序等,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建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法律事務的任務清單,并與工作評價相結合,形成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的長效機制。
《規范》包含行政立法法制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監督管理、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處罰聽證以及需要研判會商的重大疑難復雜事項等9項工作,對每項工作分別制定了詳細的內部審查程序、內容、時限等要求,有助于夯實法制審核基礎,增強防范法律風險能力,確保各項工作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