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執法檢查 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德州市涉企行政檢查管理辦法》解讀
□本報記者 王志冕
《德州市涉企行政檢查管理辦法》是《德州市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十二項措施》文件匯編中的重要一項。《管理辦法》的制定出臺,以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對涉企行政檢查的規范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市司法局局長劉洪貴說:“近年來,我市在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規范涉企執法行為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執法檢查程序不規范、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突出問題尚未妥善解決。為最大限度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我市結合實際情況,出臺《管理辦法》,通過完善有關措施,加強對涉企行政檢查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提升涉企執法檢查的規范性,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
涉企行政檢查,是指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組織以及依法接受委托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的行政機關及其他組織為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對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開展的調查、檢查、檢驗等活動。“我們希望通過出臺規范性文件,實現涉企行政檢查的系統化、規范化和法治化,有效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最大限度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劉洪貴說。
《管理辦法》共四章二十四條。第一章總則,主要對制定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職責分工等內容進行了規定。第二章制度規范,主要從檢查備案和檢查計劃制定、重點檢查領域、聯合檢查、非現場監管等方面進行了規定,目的是通過明確涉企行政檢查的各項制度來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第三章保障措施,主要圍繞檢查紀律、社會監督、回訪制度、違規處理等內容進行了規定。第四章附則,規定了文件的有效期限。涉企行政檢查應當遵循依法規范、寬嚴相濟、包容審慎、分類處置的原則。樹立監管與服務、執法與指導相結合的執法理念,通過釋法明理、說服教育等方式,引導企業守法合規經營。
《管理辦法》明確提出,要“實行‘一口登記’備案管理制度。”什么是“一口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市司法局副局長路平介紹,“一口登記”即行政執法部門將年度檢查計劃、涉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雙備案”,進一步規范和監督行政執法行為,有效解決重復執法、交叉執法、隨意處罰等問題,切實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按照辦法規定,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開展的涉企行政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情況:根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要求開展的專項檢查、突擊性檢查;涉及安全生產、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等特殊行業和重點領域;同一年度內企業被投訴舉報、媒體曝光三次及以上并被查實,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情形的;其他需要檢查的特殊情形。”路平說,監管過程中,還須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根據要求,行政執法機關實施涉企行政檢查,必須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必須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件。應當明確告知企業檢查的依據和內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同時,《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明確提出:行政執法機關開展涉企行政檢查,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非必要不得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或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出面接待陪同。確有需要的,應當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此外,為深入推進企業行政合規指導制度,《管理辦法》規定,要“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行政執法機關還應當加強對企業的教育和合規指導,對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規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