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董建新 本報通訊員 王華楊 玉娟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2月19日召開的全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暨優化營商環境大會,對“持續優化法治環境”作出明確部署,要求全市上下著力完善企業平等保護機制,在涉企案件執法、常態化監管、行政執法末端規范化提升等事項上出實招、動真格。
落實入企檢查“一口登記”、實行亮碼入企和企業評價機制、“首違不罰、首違輕罰”……一系列舉措無不體現市委、市政府“持續優化法治環境”的決心。在德州,優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正持續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能。
陽光執法為企業發展“減負”
“多部門聯合執法,一攬子檢查事項打包,解決了過去‘多頭查、反復查’的問題,為我們減輕了負擔。”近日,寧津縣市場監管局、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寧津縣水木清華建設項目進行執法檢查,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的做法得到項目負責人認可。
在全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暨優化營商環境大會上,市委書記田衛東明確指出,要開展涉企執法陽光監督改革,執法檢查能整合的整合,能簡化的簡化,能線上的線上。我市大力實施的“跨部門綜合監管”集成式改革,正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實踐。
所謂“跨部門綜合監管”,就是監管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整合各方面的監管資源,建立完善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協同監管機制,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破解“重復檢查、多頭執法”問題,實現一次辦理、一步到位。去年我市在藥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餐飲)、建筑工程質量、公路運輸領域(違法超限超載治理綜合監管)4個領域分別獲批“揭榜掛帥”全省跨部門綜合監管改革試點。市“雙隨機、一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印發了“1+N+X”(即一個監管行業牽頭部門,多個配合部門,制定多項不同場景化應用)跨部門綜合監管聯合實施方案,完善綜合監管制度,全面部署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
去年9月,《德州市涉企行政檢查管理辦法》《德州市企業分級分類監管辦法》先后出臺,我市開始組織實施涉企執法“一口登記”和聯合檢查。
去年底,由市司法局開發建設的“德企行”智慧管理平臺正式運行,通過運用數字化、智慧化等數字化手段,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檢查行為。市司法局局長劉洪貴表示,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等方面打造公平競爭環境,可以有效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給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創造充足、公平的市場空間。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大會精神,加強和規范‘德企行’智慧管理平臺使用,定期通報正反兩方面典型,強化政策宣傳,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形成公開、公平、公正、可預期的法治環境。”劉洪貴說。
“碼上監督”進企業先掃碼后服務
“在平原縣住建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我們順利通過了省級檢查驗收,我在‘碼上監督’平臺上給他們打了滿分。”近日,平原縣山水文園建筑工地項目經理宋士斌高興地說。
政府服務,企業“打分”,這源于平原縣創新搭建的“碼上監督”智慧平臺。通過建立干部和企業數據庫,平原縣實行“一掃兩問一評價”運行機制。“一掃”是指公職人員入企服務前,需要通過手機掃碼登錄“碼上監督”平臺,錄入服務內容;“兩問”是指干部自問“我是來為企業服務的嗎?”“我為企業服務好了嗎?”;“一評價”是指服務結束后,企業負責人通過“碼上監督”平臺對公職人員的服務情況如實給出打分評價。
平原縣紀委監委通過大數據研判分析,形成營商環境社會評價指標,構建定期督查、每月匯總、季度監測、半年問效、年度考評的全流程、多維度營商環境指標監測機制。“通過‘碼上監督’暢通了企業監督、投訴、咨詢渠道,保障了企業的話語權,讓企業評價服務,督促職能部門把‘企業滿意’作為第一標準,把‘解決問題’作為終極目標,讓企業家騰出更多精力搞發展。”平原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德城區推出營商環境監督舉報二維碼,市場主體使用手機掃描二維碼進入“微舉報”平臺后,通過上傳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反映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實現“一鍵舉報”。不僅如此,德城區紀委監委以“碼上監督”為切口,重點對決策部署、行政審批、執法監管和監督用權等4個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督查整治。對“碼上舉報”反映的問題線索,即收即轉、當日分辦,并對其中涉及的不作為、亂作為、推諉扯皮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查快辦,一查到底,持續推動“再監督”轉為治理“高效能”,真正做到解企業之困、促企業發展。 (下轉2版)
堅持包容審慎 避免“一罰了之”
營商環境好不好,企業最有發言權。我市將柔性執法、服務式執法理念貫穿始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堅持包容審慎,堅決避免“一罰了之”,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市公安機關進一步明確公安管理領域“首違不罰”“首違輕罰”清單內容,對6種企業非主觀輕微違法、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予以減輕或者不予處罰;市城市管理局印發《德州市城市管理首違免罰、輕違免罰清單》,列出32類首次違法免罰行為和11類輕微違法免罰行為,以及與其相對應的適用條件和法定依據。
對企業不予處罰,并不意味著放松行政監管,而是將依法不予處罰的違法行為具體化,為執法人員提供明確的工作指引,有利于提升執法精細化水平。
去年11月,《關于進一步提升服務企業質效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正式印發實施,要求依法審慎辦理涉企案件,重點規范強制執行措施,在查封廠房、機器設備等企業財產時,能夠繼續使用且不對該財產價值產生重大影響的,允許企業繼續使用。辦理涉企經濟犯罪案件時,嚴格避免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對明顯超標查封的,應當依職權解除對超標部分的查封,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教育與懲戒結合,同時兼顧法理、事理、情理,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生產經營。一項項務實舉措向市場釋放了溫情與善意,給予企業更大的包容和支持,更深刻反映了德州持續優化法治環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