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通知,明確立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職責,制定12條支持舉措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包括支持民營企業穩崗擴崗、降低民營企業用工成本、加強民營企業用工保障、加大民營企業創業扶持、加大民營企業技能人才培養、支持民營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暢通民營企業人才評價渠道、支持民營企業引育人才等。
《通知》提出,我省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5年底,按規定實施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少裁員的民營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健全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綜合運用社保補貼、見習補貼等各項涉企就業扶持政策,持續傾斜支持民營企業吸納就業。加大重點民營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及時將“專精特新”、涉及重點外資項目等民營企業納入重點企業清單,提供“一對一”“點對點”用工服務。
針對民營企業人才培養、評價與引育,《通知》規定要定期梳理發布急需緊缺職業(工種)信息,引導民營企業積極發揮職工培訓主體作用,鼓勵民營企業自行組織開展或依托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開展技術技能人才培訓。加大“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落實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技藝高超、業績突出的民營企業一線職工,按照規定直接認定其相應技能等級。各市要進一步打破戶籍、身份、檔案、所有制等制約,不斷完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社會化職稱申報渠道,建立健全職稱申報兜底機制。定期征集發布民營企業引才崗位,組織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落實引才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大力引進培育博士后人才。支持民營企業人才申報國務院、省政府特殊津貼和泰山產業技能領軍人才,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此外,《通知》要求加大民營企業工傷保險惠企力度,強化民營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推動民營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施超齡人員、實習學生等特定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政策,積極開展面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工傷預防工作。推動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廣泛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立健全小微型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機制,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推行告知、提醒、勸導等執法方式,落實行政處罰法“輕微違法不處罰”規定,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為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營造良好穩定預期和公平市場環境。
(大眾日報·大眾新聞客戶端記者 齊靜 通訊員 范洪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