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財政廳近日印發《山東省農村綜合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農村綜合改革發展資金管理,健全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機制。據介紹,農村綜合改革發展資金分配將適當對工作保障有力、資金使用績效較好、推進改革發展成效明顯的市縣給予激勵,優先安排農村綜合改革發展相關示范試點項目。
農村綜合改革發展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我省用于支持農村綜合改革發展工作的專項轉移支付和省財政安排用于支持農村綜合改革發展工作的資金。農村綜合改革發展資金用于補助各地開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財政獎補、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農村綜合改革發展相關示范試點、農村廁所革命后續管護等支出。
其中,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財政獎補支出用于對農民通過民主程序議定的“村內戶外”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給予獎補,主要支持加快建設村內道路、村容村貌改造、村內坑塘溝渠以及村民通過民主程序議定需要興辦且符合有關規定的其他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支出用于支持利用村集體資金資源資產,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村綜合改革發展相關示范試點支出用于落實國家和省部署要求,按程序支持各地承擔示范試點任務。農村廁所革命后續管護支出用于支持各地改廁后續管護和規范提升。其他支出用于支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其他農村綜合改革發展事項,以及農村基礎設施運行管護、基層財政管理等薄弱領域。省級可根據農村綜合改革發展需要和具體任務,統籌安排使用相關支出方向資金。
市縣財政部門應將農村綜合改革發展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創新資金投入和使用方式,積極采用以獎代補、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廣大農民群眾和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綜合改革發展有關事項,放大財政資金使用效能。據介紹,上述辦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大眾日報·大眾新聞客戶端記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