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記者 黃曉榮 濟南報道
為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生產安全事故瞞報行為,構建“不敢瞞、不能瞞、瞞不住”的事故防范和懲戒長效工作機制,倒逼和推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山東省政府安委會近日出臺《關于防范和打擊生產安全事故瞞報行為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山東實際和實踐出發提出防范打擊瞞報事故行為九條創新措施。
創新構建瞞報事故宣傳教育機制。《措施》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持續開展防范打擊瞞報事故行為宣傳教育活動,提示提醒政府監管人員和企業員工充分認清瞞報事故的法律責任和違法成本,認真履行事故信息報告職責。要制作瞞報事故警示教育片,在本系統本領域開展警示教育培訓,并建立瞞報事故通報制度,及時通報典型瞞報事故案例,在主流媒體曝光,營造防范和打擊事故瞞報的濃厚氛圍。
創新設立企業瞞報行為監控制度?!洞胧诽岢?,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注重從超限報警、數據異常、斷網斷線等預警信息中發現涉嫌瞞報事故線索。要加強對企業的廠區門口、車間(區隊、礦井、場站)門口、重大危險源等處的視頻等信息化監控,出現企業多名領導作業現場聚集、大量員工異常移動或聚集,或者發現存在抬擔架、背人、攙扶、進出救護車等異常情況的,要重點分析研判,及時進行核查處置。
創新建立部門間事故信息通報制度?!洞胧芬幎ǎ?、消防、衛生健康等部門接到疑似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信息、線索后,要第一時間向同級應急部門通報,并同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公安部門負責通報110接處警中發現的疑似生產安全事故亡人有關信息;消防部門負責提供119接處警中事故發生地為企業、建筑工地等疑似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救援情況,其中火災事故提供事故概況及傷亡情況;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供120出車目的地為企業、建筑工地等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出車地點、傷亡情況有關信息,并負責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救治過程中亡人《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有關信息。
創新建立事故統計數據比對機制。《措施》提出,建立應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信訪、衛生健康、消防、海事等九部門間的生產安全事故統計數據比對和溝通協作機制,加強原始數據和系統自動生成數據交流共享,定期開展事故統計數據比對核查,比對結果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線索及時推送給事故發生地同級應急部門,合力切斷瞞報事故鏈條。
創新建立事故瞞報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洞胧芬幎?,各級部門要將瞞報事故行為列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業務檢查、行業督導和監督督查的范圍,通過談話問詢、資料查閱、賬目比對、花名冊核對等方式,重點檢查企業工傷事故申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賠付、死亡事故大額賠償支出、異常減員離職等事項,檢查企業是否存在瞞報行為,并及時進行核查處置。要構建與應急、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的聯合執法體系,強化打擊瞞報事故行為的部門聯動,提高監管時效。
創新推進瞞報事故核查機制。《措施》提出,接到媒體反映、群眾舉報、執法檢查、監督檢查、部門比對等發現的疑似事故瞞報行為線索后,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按照監管職責立即按程序組成核查組,依法依規進行核查。事故核查要以證據為中心,核查事實和結論必須客觀、真實、準確,證據鏈必須完整,必須經得起層級審查和歷史考驗。
創新完善瞞報事故調查制度。《措施》要求,對瞞報生產安全亡人事故經核查屬實的,一律由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提級調查。要對事故是否存在瞞報行為給予明確判斷和定性,不得回避。要堅持“一案雙查”,既要查企業,也要查部門,嚴查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的瞞報事故責任。要強化上級對下級調查的瞞報事故的調度通報,加強業務指導和過程監督。
創新強化瞞報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措施》規定,要嚴格落實“一案雙罰”,不僅對事故企業實施處罰,還要對未履職的主要負責人、其他負責人等人員實施處罰,不得以企業罰代替個人罰,不得以個人罰代替企業罰。要從嚴從重處理企業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要對事故企業及責任人員的事故處罰和瞞報行為處罰分別裁量、合并處罰,決不能以事故處罰代替瞞報行為處罰,也決不能以瞞報行為處罰代替事故處罰。嚴肅瞞報事故刑事責任追究,瞞報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降格處理現象發生。
創新實施瞞報事故聯合懲戒措施。《措施》提出,對瞞報事故的企業和有關責任人員,按規定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按規定提高或加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按規定撤銷或降低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按規定暫?;虺蜂N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職業資格、崗位證書。將上一年度發生瞞報事故的企業列入下一年度執法計劃和監督檢查計劃,確定為重點檢查企業,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覆蓋”執法檢查,并增加不少于1次的動態檢查。對瞞報事故集中的地區運用提醒函、建議函、督辦函等方式對市縣政府進行重點關注或提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