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潘曉泉 通訊員 宋學謙 王海龍 李寧)醫院門前拉起橫幅,門診大廳里披麻戴孝設靈堂……這樣的情況相信絕大多數醫院都遇到過。由于醫患糾紛發生原因復雜,糾紛解決渠道不暢通,使得許多糾紛不能及時、公正、合理、經濟地得到解決,導致醫患雙方矛盾激化,甚至發生激烈沖突。
記者近日從市衛生局醫政科了解到,我市即將成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第三方調解,引導醫患雙方公平解決糾紛,向患者及其家屬或者醫療機構提供醫療糾紛調解咨詢和服務等,維持醫療機構秩序,保障患者權益,避免醫患矛盾激化。
“第三方”由專家組成,義務服務
據了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人員構成涉及各個領域,注重吸納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較高調解技能、熱心調解事業的離退休醫學專家、法官、檢察官、警官以及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保險公司職員組成,委員會具有公益性、中立性和專業性,獨立于醫患雙方,獨立開展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其調解工作不收費。
醫療糾紛發生后,醫療機構和患者可聯系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協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政處理等方式解決,對通過上述方式難以化解或者當事人明確提出要求的,可以引導當事人通過仲裁、訴訟等渠道解決。
各縣市區均將建立醫療糾紛調解組織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涉及司法、衛生、公安、保監、財政和民政多個部門,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市屬醫院、市經濟開發區、市運河開發區的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其余11個縣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本轄區的醫療機構。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應聯系當地“第三方”進行調解。
據了解,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將于本月正式掛牌運行,各縣(市、區)也將在近期正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