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亞楠
正月初七是婚姻登記處節后上班的第一天,記者了解到,與以往不同,節后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市民比節前相對少了許多,而前來辦理離婚手續的市民卻明顯比往常多了。“平日里每天前來辦離婚的也就兩三對,但是僅初七當天就是平常的兩倍。”婚姻登記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節后上班首日:離婚者是平時的兩倍
據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介紹,自2008年開始,每年春節過后,都會出現離婚“小高潮”,且二婚離婚者居多,今年年后離婚者是平時的兩倍。離婚原因多是由于過年期間的家庭瑣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的工作人員一般先以勸和為主,實在勸不好的才會為其辦理離婚手續,每年春節過后被我們勸回的離婚者大有人在。”
市民王先生過年期間就和妻子鬧起了離婚,還差點真離了。“過年期間我父母外出旅游,我和戰友又好久沒見了,所以就準備去他那過年,于是年前我把妻子和孩子送回了丈母娘家。沒想到剛過完年妻子就不樂意了,她哭訴說別人都過團圓年,而她卻在娘家守著孩子獨自過年。”王先生說,妻子為此事大動干戈,而且提出離婚,多虧丈母娘在中間調解,倆人才和好。
離婚主因:“春節特色”的家庭矛盾
“近幾年來,春節過后離婚的現象逐年增加,而春節期間的家庭矛盾成為了節后離婚的主要原因。”提起春節過后離婚的小高潮現象,婚姻家庭咨詢師王英菊并沒有感到吃驚,她指出,春節期間是矛盾的高發期,夫妻雙方尤其是有經濟壓力的年輕夫妻,經常會在過年時為了“去誰家過年”“過年開銷”等意見不一,從而發生爭執,加之在氣頭上夫妻雙方不能相互包容體諒,從而造成夫妻責任失衡,最終使婚姻亮起了紅燈。
王英菊就遇到過這樣一個案例,“那是去年剛過完年,一對小夫妻鬧離婚來我這兒調解,他們離婚的原因很簡單,是由于雙方都覺得對方過年時在自己家里表現得不好,給自己丟了面子,加上雙方年輕氣盛,所以非要離婚。雖然經過調解,雙方沒有離成,但或多或少還是給他們的婚姻生活帶來了陰影。”
王英菊還指出了另外一類年后離婚的案例,“也有一些夫妻平時就有矛盾,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但是為了讓老人孩子過年時能團圓開心,雙方便拖到年后才去辦理離婚手續。”
專家建議 要學會愛屋及烏,冷靜處理矛盾
面對年后離婚小高潮的現象,王英菊也給出了自己的建議,“每逢過年,夫妻雙方的家人就變成了敏感話題,這就考驗著夫妻雙方的共同智慧,這時夫妻雙方不僅要及時溝通,相互包容,多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更要將對對方的愛延伸到對方的家人身上,從而減少矛盾的發生。其次,夫妻雙方一旦發生矛盾,應該冷靜處理,最好不要輕易提出離婚,畢竟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而且離婚這兩個字也很傷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