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魏斌
2010年2月10日,再過幾天就是虎年的春節了,禹城市的大街小巷呈現出一派濃厚的節日氛圍。一輛豪華黑色小轎車停在了禹城市開源機械施工公司門前,車上下來一位打扮入時的中年婦女,她來到公司經理辦公室,找到公司經理劉強。
◎春節前的大禮
2010年2月10日,再過幾天就是虎年的春節了,禹城市的大街小巷呈現出一派濃厚的節日氛圍。一輛豪華黑色小轎車停在了禹城市開源機械施工公司門前,車上下來一位打扮入時的中年婦女,她來到公司經理辦公室,找到公司經理劉強。“我這兒有個大工程,想找個有實力的公司做,聽朋友介紹貴公司實力雄厚,不知道感不感興趣……”對方一落座便開門見山說明來意。
禹城市開源機械施工公司是一個經營水利工程施工、機械維修等項目的國有企業,近幾年來,由于市場競爭激烈,承接工程的機會很是難得,因此,一聽說有“大工程”上門,劉經理喜出望外,忙沏茶倒水招待她。中年婦女自稱叫郭美,家住濟南市區,她說山東省茌平縣要修建“信源水庫”,主要由信發集團投資,總投資5000多萬元,正在找施工隊伍,而負責這個工程的信發集團基建處處長兼基建處紀委書記李玉璽,正是自己的“熟人”,可以幫助禹城開源機械施工公司搞到這個工程。
打盹送來軟枕頭。正為公司沒有活而犯愁的劉經理聞聽此言,喜上眉梢。他當即設宴款待這位“貴賓”。為了驗證對方所說消息的可靠性,劉經理特意在互聯網上查詢了一下,果然發現情況跟郭美說的如出一轍,茌平縣確實要修建“信源水庫”,眼下正在招標施工單位。
酒足飯飽后,郭美直言不諱地對劉經理說,要承接“信源水庫”工程,必須拿出一些錢來做“活動經費”,打點各方面的關系才行,這是業內的“潛規則”,否則,工程是很難承攬到的。劉經理認為只要工程能拿得下,花些錢那是應該的。說著,劉經理頻頻舉杯,感謝郭美在春節前給送來的這份“大禮”。
◎“基建處長”的承諾
沒過幾天,郭美再次來到禹城開源機械施工公司,找到劉經理,這次,她帶來了一個人,此人50歲開外,顯得精明干練,老成持重,看上去派頭十足。郭美介紹說,他就是山東省信發集團基建處處長兼基建處紀委書記李玉璽,承攬工程的事兒,他有能力辦成。
劉經理非常高興,當即又是一番好吃好喝好招待。“這個工程是由茌平縣政府公開招標的,茌平縣委、縣政府咱都有鐵關系,拿下這個工程不在話下……”席間,“李處長”夸夸其談,談吐不俗,不僅對“信源水庫”工程情況說得明明白白,而且處處顯示出自己路子廣、關系硬。一頓飯下來,劉經理對“李處長”的能力很是佩服,暗自慶幸遇到了“貴人”。
“這可是個大工程,要拿下來,活動經費可不是個小數目,處處得打點打點。”“李處長”同樣也很直爽,直奔主題。“只要能包到這個活兒,經費沒問題,不過你最好能給我寫個承諾書,如果事辦不成,就把錢退了。”為保險起見,劉經理提出要求。
當即,李玉璽拿筆寫下了一份承諾書,“由李玉璽處長代表信發集團基建處將工程交給禹城開源機械施工公司,待正式招標結束后簽訂正式施工合同,若違背上述承諾費用全部退還。”李玉璽在承諾書上簽了字后,交給了劉經理。
拿到“李處長”的親筆承諾后,劉經理仿佛吃了顆“定心丸”。
◎百萬血本求工程
其實,李玉璽根本就是騙子,為使騙局進行下去,他通過朋友認識了在茌平縣政府辦公室開大車的司機王利,他對王利說自己是信發集團基建處處長兼基建處紀委書記,并問王利能否承接下“信源水庫”工程,事成之后有重金相謝,王利答應試一試。
很快,李玉璽便把王利以茌平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身份介紹給劉經理認識,“有王主任大力相助,‘信源水庫’工程拿到手不成問題。”李玉璽信誓旦旦地保證。對此,劉經理信以為真。
2010年3月18日,李玉璽給劉經理打電話,說需要給“王主任”送點禮金“意思一下”,需要活動經費20萬元,以便求“王主任”日后在縣領導那里說上話,劉經理沒有猶豫,立即驅車趕到茌平,把20萬現金送到李玉璽的家中。“劉經理,縣水利局這邊也主管這件事情,還需要20多萬給水利局長‘表示表示’。”2010年4月12日,李玉璽再次給劉經理打電話索要“活動經費”,見李玉璽說得在理兒,劉經理派公司副總經理和司機又給他送去23萬元。后來,李玉璽又稱請客吃飯需要用錢為由,讓劉經理又分別給他送去現金2萬元和5萬元。2010年6月13日下午,李玉璽又以給信發集團領導送禮為名索要現金20萬元。
“李處長,事情辦得應該差不多了吧?”接連送出去這么多錢,劉經理感到有些不安。他找到李玉璽,詢問事情進展情況。“放心吧,劉經理,有些部門已經打通了,不過,這個工程是塊‘肥肉’,盯著的人很多,要徹底拿下這個工程還需要下點‘血本’才行,‘王主任’說,還需要60萬,要分別送給縣委書記、縣長、縣財政局長以及分管這項工程的副縣長等人,讓他們都點個頭,這樣才能徹底確保工程拿下來,只要工程拿下來,這點錢豈不是九牛一毛嗎?再說前期已經投入了那么多錢,這是關鍵的一步,可得把握住機會啊……”李玉璽句句說中了劉經理的軟肋。“好吧,只要事情能成,豁出去了。”于是,按照李玉璽的要求,劉經理又送給他40萬現金和兩張各10萬元的銀行卡。
就這樣,從2010年3月份到9月份,短短幾個月的時間,李玉璽先后6次向禹城開源機械施工公司索要活動經費達到130萬元,劉經理望眼欲穿地盼望著工程早日到手。
◎“基建處長”原是無業游民
2010年10月,就在劉經理對包工程的事兒希望滿懷時,一個意外的消息如晴天霹靂震懵了他,禹城開源施工公司在“信源水庫”工程中沒有中標。此時,他才意識到,自己可能上當受騙了,他急忙驅車趕到茌平進行調查,發現信發集團壓根就沒有一個叫“李玉璽”的人,他又到茌平縣政府打聽,發現那個“王主任”只是茌平縣政府辦公室的一名普通司機,根本不是什么“辦公室主任”,此時的他才徹底明白,自己上當受騙了。
為給公司挽回經濟損失,他怒不可遏地去李玉璽的家里找他,沒想到他早就跑了,后來,他在電話上聯系上了李玉璽,李表示只能退回70萬元,而且前提條件是必須寫下“同意剩余60萬元不再追究”的證明后才能退錢,無奈之下,劉經理只好就范。在收到李玉璽退回的70萬元之后,劉經理繼續讓李玉璽把余下的錢也退回來,否則就報警,懾于法律的威嚴,李玉璽的妻子又退回5萬元,王利退回了20萬元,但是余下的35萬元,李玉璽以請客送禮花掉為名,說什么也不退,于是,2011年2月25日,劉經理把受騙的情況報告給了禹城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9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不久以涉嫌詐騙對李玉璽上網追逃,2011年5月4日,茌平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干警在李玉璽家中將其抓獲。經公安機關審訊得知,原來,李玉璽根本就不是什么信發集團基建處處長兼基建處紀委書記,而是一個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程度的無業游民,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得知茌平縣信發集團要修建“信源水庫”的消息后,便產生了以能包攬到工程為名“整點錢花”的念頭,并四處招搖撞騙,謊稱自己是信發集團基建處處長兼基建處紀委書記,并以給“好處費”為名利用郭美、王利等人幫助自己實施詐騙,屢次稱拿錢去給縣領導送禮也只是他行騙的幌子而已,實際上他所詐騙的錢財用來揮霍玩樂和為自己的身體治病。
2011年11月7日,禹城市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李玉璽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文中除李玉璽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