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的話題就是有關酒駕的,說到酒駕、醉駕一定要嚴查不貸。
晚上8點半,德州大學路學院商城南側,一名駕駛員把轎車停在路邊后轉身就想離開,多名交警攔住了他。在兩位執勤交警的合力控制下,這位才來到檢測現場,一檢測,喝酒了。結果顯示這位是酒后駕駛,由于駕駛員沒帶任何證件,執勤交警要求他寫下了身份證號碼,這位卻想趁著打電話的功夫悄悄離開,還是被攔了回來,而且他寫的身份證號碼也是假的。雖說交警是左右勸說,可這位駕駛員還是在一位同乘人員的掩護下,溜之大吉了,交警只得將轎車進行了扣留。
不一會,又有一輛自北向南行駛的轎車停在了路邊,兩位執勤交警趕緊追了上去,面對檢查人家這位駕駛員倒是很實在。面對酒精檢測儀,人家也很是配合。經檢測,這位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為35毫克,屬于酒后駕駛,按規定將面臨1000元罰款,駕駛證扣12分和暫扣6個月的處罰。
記者從省公安廳了解到,去年全省因酒駕發生交通事故197起,其中107人死亡,164人受傷,雖然同比2010年減少20.2%,但是這一組龐大的數字,還是應驚醒我們,切勿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