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記者 馬寶濤 通訊員 牟永來 董慧)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市勞動人事仲裁工作會議上獲悉,截至目前,我市共建立各類調解組織2032個,形成了人事調解、企業調解、區域性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和司法調解相結合的調解網絡。今年,我市將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年內在所有國有大中型企業組建起調解委員會。
據了解,目前全市2032個各類調解組織中,共配備調解員3512人,其中鄉鎮(街道)調解中心共有152個,組建率達100%。全市已有9個縣(市、區)完成了勞動人事仲裁院的整合組建,均為副科級以上規格,德城區、樂陵市、臨邑縣編制在10人以上。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近年我市勞動爭議案件呈增長態勢。隨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和聘用制的推行,人事爭議案件也逐漸顯性化。本著加強預警預防,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勞動爭議案件發生的原則,今年我市將建立健全基層調解組織網絡。
以華魯恒升股份有限公司、索通發展有限公司兩個省級預防調解示范企業的基層調解組織為模式,建立起多層次、全覆蓋的勞動爭議調解網絡。
到年底,國有大中型企業將全部組建調解委員會,職工人數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業調解委員會組建率達到90%以上。穩步推進區域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在企業相對集中的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等設立區域性調解組織,在爭議易發、多發的行業建立行業性調解組織。積極應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出臺導致的潛在人事爭議,搞好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試點,科教文衛等人員較多的事業單位內部調解委員會組建率達到60%以上。企業職工在100人以下,不具備成立企業調解委員會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將成立基層調解小組,確定一名聯絡員,定期或不定期與市仲裁院進行有效對接,實行無障礙溝通。
調解委員會根據企業情況,由工會或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組成,及時發現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對企業內部勞動人事等糾紛直接進行調解,及時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發生,成為調解網絡的第一道防線。如果雙方對調解結果不滿意,可再向市仲裁院申請仲裁。
另外,今年我市還將加快建立以人社部門為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的大調解機制。“今年,重點研究創新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大協作工作機制,探索健全由政府、法院、工會、經貿、企業等單位建成的多方協調體系,形成上下協作、多方聯動的預防調解大協作工作格局。”市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楊太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