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記者 吳杰 通訊員李晨)在去一些酒店、KTV消費時,你是否注意過大廳內的各類通知、聲明、店堂告示,其中有一些“私規”很大程度上是有損消費者利益的。禹城的程先生最近就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KTV稱程先生存放在KTV內的啤酒超過了保存期限,“酒水存放卡”作廢。工商部門表示,私設規定屬于“霸王條款”,無效。最后,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店方將20瓶啤酒歸還給程先生。
? ? 據了解,前些天程先生和朋友在一家KTV消費時共點了48瓶啤酒,結賬時發現還剩下20瓶。服務員表示,啤酒不能退,但可以存放,由KTV免費保管。就這樣,程先生將剩余的20瓶啤酒存放在KTV內,服務員給了程先生一張“酒水存放卡”。
? ? 5月28日,程先生再次來到該KTV消費,并拿出“酒水存放卡”要求服務員把上次存放的20瓶啤酒取來時,卻被告知啤酒的保存期限是20天,超過20天的卡片作廢。既然有保存期限,當初存放時服務員就應該說明,而且“酒水存放卡”上也沒有寫著明確的截止日期,這不是明顯的“霸王條款”,欺詐消費者嗎?在同店方交涉多次未果的情況下,氣憤的程先生投訴到了工商部門。
? ? 工商部門接到舉報后,立刻安排執法人員前往KTV調查了解情況,經查程先生反映情況屬實。店方聲稱,因酒類都有保質期,所以內部規定了白酒30天、啤酒20天的免費保存期限,并在店內進行了公示。
? ? 根據《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執法人員依法進行了調解:KTV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單方設定限制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容。最終店方認識到了錯誤,當場表示程先生的卡有效,并將20瓶啤酒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