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 楊曉婷 通訊員 何玉昊
“自從我給了那家店差評之后,一到半夜十二點,陌生電話就會一遍遍打過來。”近日,德州四中教師張女士來到于官屯派出所報案稱,一到半夜,就會有一個陌生的電話來騷擾自己,可當她回撥過去的時候,語音卻提示該號碼是空號。
于官屯派出所的民警在接到張女士的求助后,立即對張女士提供的電話號碼展開調查,結果查到該號碼的歸屬地是湖北。可張女士稱,自己并沒有與湖北人接觸過,唯一一次接觸,是一個月前,因為淘寶購物時給一個湖北的淘寶賣家差評,并由此結下“梁子”。
據張女士回憶,一個月前,自己在淘寶網購置了一件衣服。付款三天后,她收到了這件新衣,但上身效果卻令她很不滿意。“這件衣服的顏色和網上存在很大的色差,而且尺碼與我估計的數字有很大出入。”隨后,她與賣家進行溝通,商量退貨問題。不料,賣家給出的答復是:只能換,不能退,以耽誤二次銷售為理由,拒絕她的退貨請求。
無奈之下,張女士只能認了,但是心里窩著一肚子氣,于是便在評論一欄上給予該家店鋪差評。“差評是給了,但是一系列的‘報復’也來了。” 張女士先是接到了該家店主的“恐嚇”電話,在電話里,店主用威脅的語氣要求張女士立刻撤銷差評,聲稱如果張女士不撤銷差評的話就會很“麻煩”。果然,很快張女士便接到了半夜的騷擾電話。
“你給過淘寶的差評嗎?”很多網友表示給淘寶差評之后都接到過淘寶店家打來的電話,其目的便是希望雙方讓步,撤銷差評。有的還采取不禮貌的行為,當中不乏出現一些“報復”的例子。
針對此現象,記者咨詢了律師事務所董烈富律師。董律師說,受害人可向當地警方報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相關法律條文,若是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當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德州市消費者協會賈秘書長向記者介紹說,消費者可根據自己受害的嚴重程度搜集證據進行維權,必要時可進行上訴。假如買家購買的是參加“消保”賣家的東西,那么當兩者在淘寶網站進行支付寶交易,收到貨物后14天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淘寶將幫助買家向賣家提出退貨賠付申請,如果賣家對申請不予接受,淘寶將先會賠付給買家,優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