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李安英)開車期間是不允許打手機的,可是平原縣一名駕駛人卻因家庭瑣事,邊開車邊和妻子在手機中吵架,結果與一輛摩托車發生事故,他趁夜晚路上人少車稀,置受傷嚴重的摩托車駕駛人于不顧,駕車逃之夭夭。平原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根據事發現場周邊的監控,通過排查分析,很快就鎖定了這名肇事者。迫于壓力,外逃一個多月的他最終還是選擇了投案自首。
4月15日晚上8點37分,在315省道平原縣坊子鄉駐地路段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廂式貨車與一輛兩輪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人受傷嚴重,經醫院檢查胯骨、小腿等處骨折,至今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花費7萬余元,廂式貨車駕駛人逃逸。平原交警大隊接到報案后,值班民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并迅速展開偵破工作。
次日,民警通過調取事發現場周邊公路上的監控,確認肇事廂式貨車是從路南一家銀行門前停車場地駛上公路,欲左拐時與直行的摩托車發生了碰撞事故,但是由于光線原因,廂式貨車的車牌號碼看不清楚。民警分析,廂式貨車駕駛人這個時間段應該開車來過此處,取款的可能性極大。
于是,辦案民警查閱了這家銀行自動取款機15日晚的取款信息記錄,信息顯示:一名崔姓取款人在事故發生前5分鐘從取款機上取走了2000元現金,此后再也沒有人取款,崔某的嫌疑陡然上升。接下來,民警通過技術手段獲取了崔某的家庭住址和手機號碼,并直奔崔某家中以及其租住的地方,但均沒有找到崔某,其手機也無法接通。
無奈之下,民警從崔某的駕駛證信息入手,根據崔某用駕駛證為他人車輛處理交通違法的信息記錄,輾轉找到了他的朋友,得知其好友李某有一輛廂式貨車,民警調取該車的登記信息,此車與15日晚肇事逃逸的廂式貨車為同一車型。經詢問李某,李某向民警證實15日晚在坊子鄉駐地公路上的交通事故是崔某駕駛自己的廂式貨車所為。
民警隨即加大了對崔某的查緝力度,通過各種手段排查其藏匿地點,多次組織抓捕。同時,做好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講明法規政策,動員崔某家人勸其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迫于強大的壓力,5月23日上午8點,崔某來到平原交警大隊投案自首,供認了自己4月15日晚駕車肇事逃逸的整個過程。原來,當日晚,他開著借來的廂式貨車到坊子鄉一家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款,因瑣事在電話中與妻子發生爭吵,從取款到開車發生事故,他與妻子在手機中的爭吵一直沒停。
目前,崔某已被警方拘留,此案正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