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李安英)一名駕駛人因無證駕駛轎車被執勤民警查住后,為了逃避處罰,他先是編造“有證未帶”的謊言欺騙民警,然后又讓有駕駛證的兒子冒名頂替去處理,結果被民警識破。
4月1日下午,平原交警大隊違法處理辦公室來了一個人,此人自稱李某,要求民警處理因自己交通違法暫扣的轎車。民警在核實交通違法駕駛人的時候,發現李某的簽名與路查民警暫扣轎車時為其開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李某的簽名不是同一人所簽,便懷疑其中有問題。
隨后,經當時查扣其轎車的民警辨認和觀看執法時執法記錄儀中的視頻資料,確認此人并非李某。看到被識破,李某說出了實情。原來,當初開車被查的是他的父親,因其沒有考取駕駛證,為了逃避處罰,李某的父親就向執勤民警編造了“自己有駕駛證,忘在家中沒帶”的謊言。不料,看上去“圓滿”的謊言還是被揭穿,李某也被傳到交警大隊。
民警對父子兩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依法對其父親無證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做出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