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晚報記者王志強)
選擇運費到付的方式寄送一件物品,從江蘇鹽城到德州禹城后,運費金額卻發生了變化:寄的時候說好40元,到貨之后變成了120元?日前,江蘇鹽城的錢先生在向德州寄送物品時,遇到這樣一件怪事。
因業務關系,錢先生需要將一些物品從江蘇省鹽城送到德州禹城,他選擇了快遞運送。6月27日,錢先生將一些器具,在鹽城射陽縣洋馬鎮通過圓通快遞公司一快遞員寄送。“寄送的物品并不重,約半公斤,快遞員計算出了郵費40元。”錢先生說,他選了運費到付。
令人意外的是,快件發貨到德州禹城市長江機械廠,禹城市圓通快遞收取了120元快遞費。這讓他難以接受:為何價格可以隨便更改,差距還這么大?
德州禹城市長江機械廠的工作人員對此也極為不解。“貨物并不重,為何收取的費用如此多,有點不可思議。”7月7日下午,該公司的一名韓姓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他所在的公司經常通過快遞和物流,寄出和收到大量的物品,但是這個快遞因為物品輕、價格高讓他印象深刻。“寄的時候說40元,收的時候咋成了120元?”7月2日,錢先生致電德州12345市民熱線,尋求說法,望主管部門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給予回復。
7日下午,記者從錢先生發過來的圓通速遞單上看到,快遞單上寫明了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聯系方式,而對于重量和金額并沒有標注。
對此問題,記者咨詢了位于禹城的圓通速遞公司的負責人。李姓負責人稱,快遞員收費會根據快遞單上寫的金額收取,不會中途變更,至于錢先生所說的寄件一個價格,收件另一個價格,具體原因還有待于進一步核實。本報也將進一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