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找物、捐款……你的朋友圈是否被這樣的“正能量”充斥?也許你并不知道就在舉手之勞幫忙轉發間,已經助長了謠言傳播之勢。自11月1日起,“網絡江湖”不再隨意發布、傳播信息,發布假信息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現象
網絡信息真真假假分不清
近日,一則“尋17歲離家出走兒子”的消息再次“刷爆”市民的朋友圈,幫忙轉發者不在少數,但經求證,尋子信息所登電話三個號碼均為空號,是一則顯而易見的網絡謠言。
張女士是在朋友圈中較早看到這則消息的人,也是由她最先轉出的。“我看著尋人信息上時間、地點都全,而且還有孩子的爸爸拿著孩子照片,最先想到的是這家人沒了孩子多著急,幫忙轉發就是動動手指的事,也能給這家人多一份希望。”張女士說,自己當初也想撥打信息上提供的電話求證是否屬實,但最終還是妥協于“是假的轉發也無所謂”。
據張女士介紹,她轉發這條信息后,朋友圈又先后有5名朋友幫忙轉發,趙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解釋道:“我每天發的朋友圈有十幾條,沒必要每一條都較真,也是供朋友們各取所需吧。”
但同樣轉發張女士朋友圈的齊女士卻對轉發內容深信不疑。“孩子走失的家庭實在太多了,如果不是真的,誰會拿這種事情開玩笑。”齊女士說,幾乎每次看到這種信息自己都會轉發,也曾被證實轉發是謠言,“我們只是普通市民,沒有甄別的能力和責任,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知道這件事是謠言后,再和朋友們解釋下。”
市民
朋友圈傳謠言“暴露智商”
談起朋友圈里的謠言,市民石女士很是無奈,“很多消息一看就是偽科學或者假新聞,但是許多人還轉得不亦樂乎,真的是太暴露智商了……”石女士說,身邊的朋友轉發這些信息,有的是出于好意,有的是“寧信其有,不信其無”,但是多數人很少去辨別真假,隨手就將這些信息轉發了出去,“看似是個人行為,其實挺不負責任的,因為網絡空間也是公共空間。”
另外,石女士認為,大家相信一些網上的謠言,跟社會大環境也有一定關系。例如,食品安全問題頻頻出現,會使人們更容易相信食品“致癌”“致死”的傳聞。還有很多信息,如丟失小孩的傳聞,會激發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欲望,一些年長的人就是出于對親友、子女的關心,開始在朋友圈狂刷這些信息。
市民李先生從事網絡營銷行業,對于朋友圈等社交工具有一定的研究。他認為,朋友圈中的很多謠言傳播都有一定的目的性,人們轉發多是出于從眾心理,但作為當今網民,應該不散謠、不傳謠,讓微信朋友圈的謠言止于智者。
李先生說,微信朋友圈里,諸如撿到某某丟失的錢包、內有銀行卡現金,亦或是某老人、小孩如何,再或者是困難學子到某某地領取助學金等不實信息經常被擴散,當然不排除部分屬實信息,但經過后續調查,大部分還是以謠言告終。似乎微信朋友圈的謠言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傳播者喜歡借用弱勢群體,或者是站在某種正義的高度借以煽情的手段博得廣大網民的共鳴,從而達到信息被閱讀、轉載的目的,而他們的目的無非就是想博得點擊量和轉載率,以此提高自身影響力,其行為實為低劣。
專家
謠言搭上“朋友圈”傳得更快
“市民轉發網絡謠言大多是善意的,內容大多涉及切身利益,食品安全、拐賣孩子、交通罰款,這類信息讓人不敢漠視。”德州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老師鮑名璋說,自己前段時間也誤信了一個網絡謠言,其內容是父母找孩子,見事態緊急幫忙轉發,隨后接到朋友電話,告知這則信息是假的。
鮑名璋認為,網絡謠言傳播快的主要原因是新生事物、信息來源廣,且轉發者完全出于好心幫忙,沒有意識到如果信息是假將造成的負面影響。而且,微信與微博開放式的信息共享不同,朋友圈相對封閉私密,信任度也更高,使謠言更易被相信,辟謠更為不易。
此外,還有一類謠言,其內容大多帶著很吸引人的詞語,面對“轉瘋了”的鼓動、“集贊送禮”的利誘、“不轉不是中國人”的慫恿,大多數人會選擇轉發。使朋友圈里的謠言病毒式傳播、裹挾式轉發,影響更為深廣,危害也就更大。
“謠言往往比真相更為煽動人心,大多數人愿意轉謠言,卻不會去轉真相,謠言本身吸引注意力,帶八卦性質,適合快速閱讀。而相對閉塞的信息圈內,有時候你會發現公共社交圈內辟謠已久的消息,還在朋友圈內流傳。”鮑名璋說,在這個信息爆發的時代,建議每位市民轉發前都核實一下轉發內容,未經核實信息寧可不轉,也不要成為謠言傳播者。
警方
三招教你如何識別謠言
對于網絡謠言,湖濱北路派出所民警孔令銳告訴記者,他的朋友圈中“辟謠”、“糾錯”幾乎成了全部內容。“作為民警看到有不符合事實的情況,肯定想第一時間告訴更多市民不要轉發,但這類信息實在是層出不窮,個人能力有限,只能利用自己的社交平臺盡可能地告訴更多市民不要被謠言誤導。”孔令銳說,長期偵破這些網絡謠言,久而久之,也總結到一些辨別傳言真假的妙招。
據孔令銳介紹,如果消息標題出現“轉瘋了”、“不轉不是中國人”等吸引眼球的夸張詞語時,大多都是謠言,或者是些淫穢、灰色信息;其次,對于自己不明確的事情,可網絡搜索關鍵詞,如果發現該信息被各地網友大量轉發,除時間、地點不同,其余內容完全相同時,那這條消息一定是假的;而對于最難甄別的傳言,也可以找到消息中提及的相關部門核對信息,或者尋找相關專業人士,根據信息內容,找到了解這方面知識的專家朋友,即便他只是一個相關專業的學生,也會給出比較靠譜的答案。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冷靜處理,謠言止于智者,遇到暴力、恐怖事件等內容傳言,不要輕信,不要隨意轉發,以免嚇到你的親朋好友。”孔令銳表示,幾乎每個謠言都有小漏洞,皆可抽絲剝繭,扒出真相。一旦發現朋友圈信息為假,盡可能告知已轉發朋友,避免謠言進一步傳播。
律師
網上發布假信息最高判7年
網絡謠言四起,甚至已對許多當事人造成名譽、精神傷害,但網傳謠言真的可以隨心所欲嗎?據山東中魯律師事務所李成寶律師介紹,網絡文明監管法律一直處于不斷修整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自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規定網上發布假信息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據李成寶介紹,《刑法修正案(九)》為此在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在微信、微博、論壇上的信息量相當大,如果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故意別有用心地編造發布虛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處罰,行政拘留幾天,但以后,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了,其中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李成寶介紹道,網友們對信息不加甄別、不加思考盲目轉發,同樣可能觸犯這一條規定。晚報記者 俞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