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年代了,還玩“偷拆”那一套
??? 看著自家房子的斷壁殘垣,陜西商洛市商州區夜村鎮楊塬村59歲的郭君贏一臉心酸,一夜之間,他26年的老房子就不知被誰拆了。而就在事發前幾日,村上曾找他談過拆遷問題。郭君贏自稱,8年前在房屋土墻里藏了60萬元現金,現在不見了。10月16日,記者獲悉,警方正在調查此事。
??? 老房子一夜之間被拆了,不知道誰干的,真乃咄咄怪事。為了達到拆遷的目的,一些人可謂處心積慮、絞盡腦汁,赤裸裸的強拆、血拆行不通了,就搞“誤拆”、“偷拆”。機器軋過,民宅倒塌,這是法治社會的恥辱。
??? 在偵查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查查誰“偷拆”了民宅并不難,查清60萬現金(如果真實存在的話)去哪里了也不難。房屋被拆前,村干部在鎮領導的授意下找當事村民談拆遷補償,難道僅僅是巧合嗎?談不攏就“偷拆”,生米煮成熟飯,這是誰都能想到的也是合情合理的邏輯。
??? 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是最基本的法治常識。根據《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只要公民擁有房屋的合法產權,就有討價還價的權利,任何個人和組織要想拆遷公民的房屋,必須取得公民同意并合理補償,即使為了公共利益的強拆也須先通過法院。任何形式的強拆都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制裁。
??? 但由于種種原因,現實中的強拆從未銷聲匿跡,一度釀成不少人間慘劇。社會的進步具有不可逆性,今天我們已經進入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時代,強拆的“陰魂”該散去了,誰不長記性、誰心存僥幸就要付出代價。
?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