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龍江依蘭縣的松花江渡口,是超載大貨車前往哈爾濱的必經通道。連續五日,記者調查發現,依蘭縣松花江渡口江南、江北,每天停靠著不同牌號的警車,過往超載大貨車交錢后,得到放行。依蘭縣交警大隊負責人否認設私卡,說這是“治理超載車輛。”
??? 交警設崗收錢,放行超載車,記者的調查圖文并茂,事實真相并不難判斷。不知道依蘭縣交警大隊這位負責人是真傻還是裝傻,但愿最后為此擔責的不是“臨時工”。收錢就放行,這哪里是治超,分明是吃相難看的“制鈔”。
??? 有關中國式治超黑幕,公眾并不陌生。自2000年交通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出臺以來,治超16年,結果陷入了“越罰越超,越超越罰”的惡性循環。今年9月21日起,該《規定》經重新修訂后正式施行,誰成想,這個“史上最嚴治超令”剛滿月就被依蘭縣交警打了一耳光。
??? 一手交錢、一手放行,所謂的治超已淪為赤裸裸的牟利手段。以治超的名義設卡收錢,推高物流成本、埋下安全隱患的同時,也褻瀆了執法權。據報道,因超載大貨車交錢放行,當地衍生出一群“保車人”,在貨車司機和交警之間充當掮客,也分得一杯羹。
??? 當執法權異化為坐地生財的道具,再縝密的制度也是廢紙一張。事實上,“創收執法”雖被明令禁止,但并非一時一地的個案,一些地方更是“創造”出了“罰款月票”、“包季套餐”等令人瞠目結舌的罰款手段。
??? 超載車給錢就過與治超沒有多大關系,其實質是權力濫用、以權謀私。且看它如何收場吧。
晚報評論員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