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記者在鹿邑法院采訪被打、攝像機被砸、欲報警手機被搶一事,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6日回應稱,已關注到媒體關于鹿邑縣人民法院保安與媒體工作人員沖突的報道,立即責成縣法院正確面對媒體監督,迅速查明情況,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記者又挨打了,施暴方竟是法院,令人瞠目結舌。只有不講道理和無視法紀的人,才會動輒掄起拳頭,作為司法機關的法院無論如何也不該犯這種低級錯誤。法院對記者“打砸搶”,司法權威和尊嚴已蒙羞,無論事后付出多大代價,都難以彌補給司法公信力造成的損失。
究竟多大仇多大恨,導致司法者向記者動粗?原來,一件民事賠償案出現了兩份判決書,賠償金額相差很大,當事人去討說法,折騰來折騰去,法院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答復。記者去采訪,結果遭遇“打砸搶”。兩個細節值得注意:一是打人者稱搶機器經過領導授意,二是現場民警簡單了解情況后,坐上法院一輛無牌警車離去。
先有“鴛鴦判決書”,后有記者遭“打砸搶”,司法公信力就是這么喪失的。眾所周知,法院是最講道理的地方,也是最講法治的地方。但在鹿邑法院,公眾看到的不是公平正義,而是知法犯法甚至無法無天。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法院暴力阻撓記者正常采訪,是對法治的莫大諷刺。
司法陽光透明,正義才能讓百姓看得見。黨中央反復強調,司法機關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增強主動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在強調司法公開、司法透明的時代,竟然出現了法院暴力阻撓記者采訪事件,讓人有恍若隔世之感。
沒有真相,問責就無意義。“鴛鴦判決書”背后到底有何隱情?法院對記者“打砸搶”的膽氣何來?授意的相關領導到底是誰?民警抵達現場后為何與法院“配合”得如此默契……這一系列問號亟待拉直。徹查事件、公開真相是啟動問責機制的第一步。
打人違法,損壞他人物品須賠償,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觸犯刑律,這些法治常識法院工作人比誰都明白。值得一提的是,官方在回應中使用了“保安與媒體工作人員沖突”的說法,難道事件最終會演變成“臨時工頂罪”的狗血劇嗎?至少,“鴛鴦判決書”事件與法院保安無關吧?且看事件如何收場。晚報評論員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