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則賣房信息在網上瘋傳——由于4歲女兒被查出腦癌,需巨額醫療費用,父親打算將尚未拿到手的期房出售。記者采訪證實,常州女孩萱萱確診腦癌后已花了10多萬,后續費用缺口巨大。萱萱父親朱先生說,“不到萬不得已不想麻煩別人”。
很自然的,公眾將朱先生賣掉唯一房產救女,與羅爾事件放在了一起審視。對比之下,羅爾就越發顯得“小”了。可也有論者呼吁,“不要虐殺一個求救的人”。羅爾真的值得寬容嗎?
說到底,羅爾事件之所以持續發酵,都是羅爾自己推動的。從最初隱瞞真實的治療費用和家庭經濟狀況,到引發質疑后,斥責人們不關心女兒病情,再到面對采訪時聲稱,深圳的房子是留給兒子的不能賣,東莞的房子一套是妻子的,一套是養老的,終于把自己逼到墻角。
當然,人都有自私的一面;現在的大病保險制度也有缺陷。但就事論事,羅爾的小心思可以被理解,其言行卻不值得被原諒。不原諒,與寬容無關,只是不想有更多的羅爾。
(@京華時報蕭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