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員
3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代表團參加審議時強調,一個地方要實現政通人和、安定有序,必須有良好政治生態。
事實證明,政治生態清明,就會弊絕風清、心齊氣順,為干事創業創造良好環境;政治生態污濁,就會滋生權欲熏心、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等一系列問題,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對一方發展帶來負面影響。近年來,遼寧依據黨紀國法嚴肅查處拉票賄選案,逐漸修復政治生態,風氣正在好轉,干部能夠集中精力干事了,營商環境得到持續改善,為當地經濟發展激發了新動力。這也啟示我們,凈化政治生態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任務,也是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的重要基礎。
選人用人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風向標,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對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必須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導向,真正把忠誠黨和人民事業、做人堂堂正正、干事干干凈凈的干部選出來、用起來,以用人環境的風清氣正促進政治生態的山清水秀。
全面從嚴治黨,凈化政治生態,要害在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一些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違法亂紀,大行腐敗之道,敗壞了黨風政風,帶壞了一批黨員、干部,教訓是深刻的。凈化政治生態,各級領導干部要勇于擔當、履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