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江蘇省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標識化噴涂工作,已經在3月1日啟動,各市縣標識化工作也在陸續展開。預計在本月底前,全省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標識化工作就將全部完成。
屆時,噴涂了醒目標識的公務用車,會被寫上“公務用車”字樣,同時標注“監督電話12345”字樣,以方便群眾辨認及舉報。舉報的方式也很多樣,群眾可以通過“江蘇12345在線”以電話、微信、手機APP等多種方式進行舉報。“公車標識化”這個點子并不算新鮮。2014年,湖南省宜章縣甚至曾經采取過和江蘇省一樣的手段,即在公車上噴涂“公務用車”字樣,并且一樣印著投訴舉報電話。根據媒體的報道,在這項政策實施短短4個月后,就收到了顯著的效果,當地的縣財政局粗略估計,公車使用經費下降了25%以上,節假日公車禁用,連副縣長也不得不騎摩托車上班。
但有個不得不承認的事實是,即使天然自帶著“我不能私用”的標識,這些公車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依然經常被某些公務人員私用。有些自帶標識的公車,不僅沒有因此受到群眾監督,反而因為其標識而成為某種特權的象征,令路人側目、親友艷羨。
公車標識化是個有效的技術性手段,但只有同時采用合理的財政預算制度,從源頭收緊和算清楚公車使用費用,才能根治“車輪腐敗”。這次江蘇實施的公車標識化,未來應該從江蘇推及全國。希望它能有效培養起公務人員清廉自潔的好習慣,培養起群眾監督公權的習慣。
摘自3月27日《新京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