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同江
近日到基層采訪,與一省定貧困戶拉家常、話收入、細算賬,告訴他按省定標準他已經脫貧,貧困農民卻否認,也不承認一些應享的政策已經享受。后經多方了解特別是與扶貧干部溝通,得知貧困戶擔心“摘帽”后不再享受扶持政策,所以雖已達到脫貧標準但卻不愿退,雖一直享受應有照顧而不承認。
就這一事例而言,不應簡單地說基層干部、扶貧人員工作不力,進而問責追責,而應在細化政策宣傳、解除貧困戶后顧之憂上下功夫。
問責追責是強化擔當、督促落實的重要手段,近年來運用廣泛、作用凸顯。但問責追責的前提是察實情、知實底,出發點是引導干部勇擔當、盡職責,如果情況不明就問責、問題初現就追責,那就既不盡人情又挫傷積極性。就拿精準扶貧這件事來說,僅我市就涉及5萬多戶、10萬多人,扶貧對象的生活境況、脾氣性格、致貧原因千差萬別,脫貧工作要想一點問題也沒有、讓10萬人同聲說好幾乎是不可能的,對于問題,只要不是故意違規違紀所致,就應多一些包容、少一些問責。
精準扶貧如此,其他工作也是如此。問責追責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否問、何時問,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切以有利于激勵擔當、促進落實為標準。有時候,慎問、少問甚至不問,更能讓干部放下包袱、求真務實、一心一意抓落實,比如對于無心之失、創新中的偏差、“無人區”里的失誤就應慎重問責。如果問責泛化、簡單化,板子打在沖在前線、不慎跌倒的人身上,不僅會逆向激勵、寒了人心,甚至會誘發干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另一方面,必問責、嚴追責、深究責,才能警示和遏制不敬畏、不在乎、不作為的風氣,比如對于玩忽職守、懶散無為、謀取私利的行為就要嚴肅問責。對黨組織雖三令五申卻仍我行我素、做不到“兩個維護”的人和事,則必須嚴厲問責。比如,這次精準扶貧“回頭看”,市委對實情搜集到位、政策宣講到位、黨的溫暖送到家做出了明確細致的要求,同時慎重問責追責,引導干部放下包袱、找準問題、解決問題,但集中活動結束后,如果再出現工作不到位的情形,無論問題大小,都應嚴肅問責追責。
問責,難在精準,貴在問效。只要堅持辯證思維,注重實事求是,多做艱苦細致的調查研究,多體諒基層難處,多傾聽基層干部群眾心聲,就一定能用好問責利器,激勵干事創業,促進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