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評論員陳廣江
據5月14日《工人日報》報道,疫情對經濟運行沖擊明顯,部分勞動者在復工后面臨降薪。降薪、調薪是疫情下部分企業求生的自救方法,同舟共濟、共克時艱也是當下大部分企業和勞動者面對危機時共同作出的選擇。但也有部分勞動者擔憂,有企業拿“疫情”當幌子違法降薪。對此,員工期待更多“話語權”。
抱團取暖、共克時艱的降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打著“疫情”的幌子花樣侵犯職工的正當權益。一些勞動者“被通知”“被迫接受”“被降薪”的遭遇說明,這種擔憂絕非杞人憂天。某些企業任性降薪,不僅會直接影響職工的工資待遇,還可能成為變相裁員的工具。這是值得警惕的。
合理、正確的降薪“姿勢”必須建立在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今年2月,人社部印發通知,明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也就是說,協商一致是“合法降薪”的前提。
號召員工共克時艱,企業首先應拿出共克時艱的誠意,將現實困難、應對措施、未來打算向職工坦誠相告,只有爭取員工的最大理解和支持,才能形成共克時艱的強大合力。事實上,降薪行為是合法降成本還是故意甩包袱,是共克時艱還是花樣侵犯職工權益,公司和職工基本心知肚明。
號召員工共克時艱,企業還要做好未來規劃,公開降薪措施的起止時間、補救措施等,防止“永久降薪”或“超標準降薪”,“同患難”后也要“共甘甜”。公司不妨和員工簽署相關書面協議,明確企業渡過難關后恢復職工的正常待遇,甚至把之前降的薪酬補回來。但據報道,采取降薪措施的公司大多未規定降薪結束時間或補救措施。
降薪應成為企業應對困境的最后措施,有一線之路也別輕易使出降薪的招數。無論對職工還是對市場,降薪都是較為“敏感”的動作,一旦企業采取簡單粗暴的降薪措施,其實也是給外界傳遞了“這家企業不行了”的信號。在一定程度上講,員工的工資表也是企業運行的晴雨表,采取降薪措施的企業需警惕“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影響。
即使是特殊時期,企業降薪也應有底線思維,不考慮職工感受和意見而任性降薪,將會面臨法律風險、市場風險、道德風險、輿情風險等一系列風險隱患,最終可能不僅節約不了成本,反而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有些企業的降薪行為正試探著法律底線,也考驗著職工的容忍底線。
企業越是尊重職工、敬畏法律,越能贏得市場、行穩致遠。面對職工對“話語權”和“議事權”的期待,企業主不能無動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