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遼寧沈陽5名少年野泳3人溺亡。每年夏天,野泳溺亡事故都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而這其中又不乏青少年兒童。悲劇屢屢發(fā)生,令人痛心不已,卻依然阻止不了野泳者的熱情。 “這片水域我熟悉,沒問題”“沒事,我水性好”,在采訪中,很多野泳者憑借這樣的僥幸心理,對“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視而不見,我行我素。
殊不知安全隱患隨處可見,就算水性好,如果不明情況,也極易發(fā)生危險。除了水溫較低容易引起腿抽筋之外,水里還可能會有漩渦、水草、石塊、碎玻璃等,不出意外一切皆好,出了意外則悲劇降臨,這份僥幸實屬不該。
野泳現(xiàn)象“禁而不止”,從側面也折射出市民旺盛的游泳需求。野泳不安全、不文明、污染水源、違反規(guī)定,這些道理大部分人都懂。可在戶外游泳場所供給不足、室內游泳場館價格不親民的窘境下,野泳自然而然成了一部分人的選擇。
針對這種現(xiàn)象,應念好“堵疏”二字訣。一方面加強安全宣傳和教育,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同時健全相關的法規(guī),明文禁止江河游泳行為,也讓相關水域的管理人員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針對公共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問題,依靠政府財政補貼,將部分天然池塘、河流通過投資改建成廉價的游泳場所,或在市內增建免費或低價的游泳場館,滿足低收入階層游泳愛好者的需求。疏堵結合之下,讓野泳者既心甘情愿地對禁游河段退避三舍,又能如愿以償?shù)氐秸?guī)場所踏波逐浪。
□尹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