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貴州凱里市、湖南平江縣5月20日當天暫停離婚登記一事,引發廣發關注。5月17日,凱里市民政局致歉稱,此安排考慮欠妥,將調整有關事項,正常辦理離婚業務;平江縣有關方面也表示,該做法確實欠考慮,將撤回之前暫停離婚登記的公告。
因為諧音的關系,每年5月20日都是結婚登記高峰之一,為避免人員擁堵,防止人員過度密集、扎堆,民政部門未雨綢繆,決定在“好日子”當天暫停辦理離婚登記,貌似事出有因,但實際上經不起推敲。
“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這是行政機關必須堅持的辦事理念和原則。今年5月20日是正常工作日,各地民政部門應正常對外辦公,無論結婚登記還是離婚登記都是“辦公”的一部分,沒有先后、高下之分,理應平等對待、一視同仁。換言之,為了滿足結婚登記需求而犧牲另一部分人的合法權益,首先于法無據。
正如有網友所言,為幫更多新人在“好日子”領證,民政部門可以延長婚姻登記時間、增加結婚登記辦理窗口,如果實在忙不過來,還可以限制當天結婚登記的人數,而不應直接砍掉另一項法定業務。說到底,公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權利是平等的,不容厚此薄彼。
“錦上添花”可以有而且多多益善,但“兜底保障”不可少,任何人性化的措施都不能以犧牲另一部分人哪怕少數人的合法權益為代價。近年來,多地民政部門選擇“為愛加班”,在非工作日為新人辦理結婚登記,這種人性化措施及主動服務的精神值得褒揚。當然,如果民政部門拒絕非工作日加班也可以理解,但不能在正常工作日搞“選擇性服務”。
面對輿論質疑,凱里、平江兩地知錯就改,無疑值得肯定,但此現象值得反思。公開信息顯示,除貴州凱里市、湖南平江縣外,貴州都勻市、海南萬寧市等地日前也發通知稱,"520"當天暫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離婚登記等業務。如果不及時叫停這種于法無據的做法,效仿者可能會更多。
對普通百姓來說,將某個原本稀松平常的日子賦予一定的特殊意義,寄托一份美好愿望,談不上迷信;但對相關部門來說,滿足百姓期待的同時,也應給予合理引導,而不是無原則迎合。在去年“千年對稱日”到來前,國家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婚姻幸福與否,與登記日期是否“吉祥”無關,只要感情牢固每天都是好日子--這才是政府部門應有的態度。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