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針對所謂的“熊孩子”“雞娃”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26日在記者會表示,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不贊同一些家長逼迫未成年人額外參加有關培訓機構學習的行為,也不贊同給這些家長和學生戴一頂“雞娃”的帽子。
近年來,“熊孩子”“雞娃”等指代部分孩子的稱謂充斥各類媒體和平臺,可謂“帽子”滿天飛,大有泛濫之勢。隨意給未成年人貼標簽,不僅無助于解決現(xiàn)實問題,還可能給孩子造成新的傷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明確反對這兩頂“帽子”,是一種必要的糾偏。
標簽化思維實際上是一種簡單化、絕對化的思維方式,即非白即黑、以偏概全。“熊孩子”原本泛指那些頑皮搗蛋、不守規(guī)矩、惹人討厭的孩子。頑皮是孩子的天性之一,即使自律意識強的孩子也會偶有不可理喻的時候。但現(xiàn)在,這個概念被無限泛化,個別無法無天、涉嫌違法犯罪的孩子也被稱為“熊孩子”。
忽視問題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不分青紅皂白給孩子貼上“熊孩子”標簽,很容易讓家長在管教時陷入無所適從的困境。比如,有的家長小題大做,把孩子偶爾的出格行為視為常態(tài),對孩子非打即罵;有的家長無原則“護犢子”,即使孩子殺人放火,也以“他還是個孩子”來辯解。孩子千差萬別,所犯的錯也千差萬別,具體問題就要具體分析、具體對待,一概而論要不得。
隨意貼標簽的負面影響不止于此。當一個人被一種詞語名稱貼上標簽時,他就會作出自我印象管理,使自己的行為與所貼的標簽內容相一致——這種現(xiàn)象在心理學上被稱為“標簽效應”。如果家長給孩子貼上“熊孩子”標簽,孩子潛意識里容易形成消極暗示,認為自己就是“熊孩子”,甚至破罐子破摔。
有時候,標簽化就是“污名化”,這一點在“雞娃”這個稱謂上體現(xiàn)得尤為明顯。所謂“雞娃”,指的是父母給孩子“打雞血”,不斷地給孩子安排學習和活動,不停地讓孩子去拼搏。目前,圍繞“雞娃”這一稱謂,育兒界已形成了一個“黑話”體系:“家雞”“葷雞”“素雞”“耐雞”“自雞”“偷雞”“假雞”等不一而足。這些“污名化”稱呼的背后,是焦慮的家長、身心疲憊的孩子。
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不妨從拒絕標簽化開始。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