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貨車司機王先生拉一車蘋果蕉走綠色通道被拒,當時大營收費站工作人員堅稱王先生的貨物是芭蕉,不能享受綠通政策,并讓他交了1066元過路費。7月10日,大營收費站工作人員登門向王先生道歉退款,表示是工作人員不認識蘋果蕉,誤認為它是芭蕉,蘋果蕉以后可以走綠色通道。
雖然涉事收費站道歉退款,也承諾今后蘋果蕉可以走綠通,但這并不能消除廣大卡友的擔憂,也無法避免類似問題重演。據報道,就在收費站道歉退款的前一天,云南省交通運輸廳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一工作人員回應稱,香蕉屬于綠通產品,但蘋果蕉和芭蕉都不是綠通產品。政策執行者都無法統一意見,怎一個“亂”字了得?
香蕉可免過路費,為何芭蕉不行?事實上,類似“白馬非馬”事件時有發生。比如,櫻桃可以走綠通,車厘子不行;蘋果可以,蛇果不行;大白菜可以,娃娃菜不行;西紅柿可以,小西紅柿(圣女果)不行;黃瓜可以,小黃瓜(乳瓜)不行;菠蘿可以,鳳梨不行……
根據規定,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內的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也就是說,只有屬于《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內的產品,且符合“整車裝載”要求,才可以免通行費。香蕉、櫻桃、菠蘿等在該目錄內,而芭蕉、車厘子、鳳梨等不在其內,因此后者不能走綠通。a
問題是,香蕉和芭蕉、櫻桃和車厘子、菠蘿和鳳梨,基本只是名稱不同,沒有本質區別。但部分收費站以“嚴格按照《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落實綠通政策”為由“摳字眼”,只要與目錄內的名字對不上就收費。王先生從廣東一路到云南,其他省份都免費,只有大營站不免費,究竟誰有問題不言自明。
近年來,類似爭議屢屢被媒體報道,不少司機因對政策不熟悉吃了虧。此外,各地收費站收費標準不一,個別收費人員隨意提高政策門檻,變相多收費,往往導致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建立綠通的目的,是支持鮮活農產品流通和“菜籃子”工程,在國家千方百計降低物流成本、暢通經濟循環的語境下,“綠色通道通行難”現象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無論《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還是《新鮮水果分類與代碼》,都應是開放的體系,應該給新名稱、新品種的新鮮蔬果留下充分的位置,并且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及時更新,讓惠民政策更規范、更明確、更包容,釋放更大民生紅利。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