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江蘇省消保委通報了PC端應用軟件網絡彈窗問題。記者了解到,大部分消費者深受彈窗困擾,彈窗存在內容以及形式等多種問題,還有不少軟件采用嵌入廣告的方式,打“擦邊球”規避監管。迅雷、小鳥壁紙、暴風影音等11款軟件被點名。
網民苦“彈窗”久矣!無論是PC端還是移動端,“霸屏”的彈窗廣告讓人不勝其擾:窗口不停地彈,關又關不掉,甚至越關越多,不少廣告還很“辣眼睛”……彈窗廣告不僅騷擾用戶,還侵犯個人隱私,長期以來飽受詬病,被稱之為網絡“牛皮癬”。幾年前,彈窗廣告發明者——美國學者伊凡·佐克曼,曾為發明這一“最令人憎惡的工具”表示懺悔。
早在2014年9月,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就曾聯合啟動“整治網絡彈窗”專項行動,但效果并不容樂觀。彈窗廣告緣何屢禁不止?違法收益大于違法成本是重要原因之一。根據《廣告法》,彈窗廣告無法一鍵關閉,對廣告主的最高罰款為三萬元,而廣告所獲得的收益則高得多。此外,地方監管部門在非法彈窗治理方面投入人力財力有限,導致一些不法分子得以渾水摸魚、逃避監管。
據報道,彈窗廣告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灰色利益鏈:廣告主有訴求,平臺有收益,雙方一拍即合,PC端彈窗廣告每條低至1分錢,一家公司單日最高可提供100萬條彈窗廣告服務。利益驅動、處罰乏力,加之相關制度不健全、行業不自律、消費者維權意識低等,彈窗廣告屢禁不止并不奇怪。
整治彈窗“牛皮癬”,必須出重拳、下猛藥斬斷亂象背后的灰色利益鏈,對彈窗的內容和形式從嚴監管,對違法違規的廣告主和平臺從嚴懲處,還網絡一個清凈的環境。近期,工信部對APP 開屏彈窗亂象的整治行動也說明,只要拿出積極作為,這塊“牛皮癬”是可以除掉的。
根治彈窗廣告還需完善立法。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表示,《廣告法》第44條的規定,形式上保證了或者給予了用戶的選擇權,但實質上是給用戶設置了義務,即你必須自己手動關閉,否則就必須予以接受或者默認,這在客觀上剝奪了用戶的自主選擇權。周世虹建議,修改《廣告法》第44條,規定互聯網廣告應當在規定或指定頁面發布、發送,并設置開啟按鈕,由用戶主動點擊開啟按鈕瀏覽廣告,讓廣大用戶自主選擇是否點擊瀏覽廣告。
如果修法了《廣告法》第44條,彈窗廣告就不會屢禁不止了。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