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微信備注名為“陳美英百度(詩歌圈)官網編輯”的群友在廣東一個名為“《新詩研究》選稿”群里接連發送好幾條信息稱,“人民文藝家協會會員,開通推薦辦理,名額有限,需要辦理的畫家、書法家、作家、詩人抓緊了……”據稱,入會無須文學成果,繳納580元會費即可。記者調查發現,該組織未在民政部門登記,屬于非法社會組織。
不久前,一家名為“中國人民文藝家協會”的非法社會組織剛被取締,如今又冒出一個“人民文藝家協會”。據稱二者不是一回事,但其共同特點是非法,都應在依法嚴懲之列。非法社會組織的一大共同特點是“見光死”,而“人民文藝家協會”自以為去掉“中字頭”就合法合規,不僅公然叫賣入會資格,還通過媒體訴苦,說什么“監管高壓”“生存艱難”,不知道相關人員是真傻還是裝傻。
類似非法社會組織屢見不鮮,對此民政部門始終保持高壓打擊狀態。高壓打擊之下,非法社會組織為何成了打不死的“小強”?說到底,利益驅使是關鍵。“人民文藝家協會”一名滕姓理事稱,經其手辦理的會員證已有一千多張,遍布全國各地,而“執行會長”林鴻展則稱該協會有一萬多會員。以每人580元計算,該組織的斂財能力不容小覷,堪稱無本暴利生意。值得一提的是,在購買入會資格的會員中,除部分受騙者外,不排除有單位和個人知假買假。
事實證明,曝光、取締、關停等打擊和整治手段,難以對非法社會組織形成有效震懾。打擊非法社會組織也是一項長期工程、系統工程,有必要像打擊電信詐騙一樣,強化系統觀念、法治思維,注重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堅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對非法社會組織來個釜底抽薪,揪出其背后的“捧場者”。
今年3月,民政部等2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對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設施和場所、互聯網企業、金融機構等各方提出明確要求,意在從方方面面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同時,該通知指出,有關部門要探索建立健全對非法社會組織責任人的信用約束機制,推進實施信用監管和懲戒。
找準了非法社會組織的“七寸”后,落實到位無疑就成了關鍵。相關部門不妨順藤摸瓜,看看哪些單位和個人為“人民文藝家協會”提供了相關便利和支持,并依法依規處理,同時對非法社會組織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使其“寸步難行”。 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