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的張女士在14歲兒子的床頭儲物盒里發現了一堆疑似“計生用品”的盒子,張女士仔細一看,里面裝的竟是一種“惡搞糖果”。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發現,有幾十家店鋪將零食包裝成惡搞禮物,這些零食的售價在幾元錢到十幾元錢不等,多以“禮盒裝”形式售賣,美其名曰“整蠱、惡搞”,一些商家還備注上“保密發貨”。
一度泛濫的“五毛零食”尚未遠去,變本加厲的“惡搞零食”又粉墨登場了。“套套巧克力”“姨媽巾棉花糖”“老婆乖乖丸”“老公溫順顆粒”……這些打兩性關系擦邊球的零食,無論是名稱還是造型,都充滿著一股低俗趣味、辣眼畫風,讓人感覺極度不適。
正規食品廠家一般不會推出這種零食。據報道,“惡搞零食”的包裝上,往往沒有備注生產廠家等信息。換言之,這些網紅零食多是“三無食品”,不僅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危害孩子身體健康,還可能給孩子造成思想上和精神上“污染”。
對多數年輕家長來說,“談性色變”已成過去時,及時對孩子進行性教育漸漸成為共識。但這種低俗露骨的“惡搞零食”和正常的性教育不可同日而語。在缺乏家長、老師引導的情況下,孩子過早接觸這類過度成人化、娛樂化的事物,很容易給孩子造成不健康的性觀念,甚至導致孩子性心理扭曲。性教育是一門科學,而“惡搞零食”走向了性教育的反面。
“惡搞零食”不僅有悖于公序良俗,還涉嫌多重違法。產品包裝上沒有生產廠家等信息,首先違背了《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惡搞零食”低俗露骨的外觀和包裝,顯然也不符合《廣告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在商言商,商家追逐利潤本無可厚非,但前提是要守住道德底線和法治底線。有律師一針見血地指出,“網紅”絕不能淪為三無產品的“遮羞布”,“玩梗”也不能成為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免罰牌”。據報道,今年以來,已有多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類似“網紅”產品進行整治。
除了監管部門主動作為外,電商平臺也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那些“三觀不正”的產品和“玩神秘”的店鋪,該下架的下架,該懲戒的懲戒,別讓“惡搞零食”搞壞了營商環境、帶壞了孩子。“惡搞零食”之所以走紅網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違法成本太低。
呵護孩子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對那些不負責任的商家和平臺,每一位網友都應積極舉報,讓不安全、不健康的零食遠離孩子!
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